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普法学法 >正文

当好宣传员 让文本上的法律“活”起来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临沧市

  在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来,云南省临沧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作用,先学一步当好民法典的宣讲员,确保法律条文入脑入心。

  

  

  “学”:临沧市司法行政人主动学在前,把民法典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学习任务来抓,务求学以致用,更好的当好一名合格的法治宣传员和宣讲员。

  “实”: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热点问题和民法典相关知识条款,迅速收集整理宣传内容,用漫画和通俗易懂的文字编印一批宣传册、购物袋、雨伞等法治宣传资料发放给百姓,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力。

  

  

  “深”:临沧市司法行政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法律顾问深入帮扶村、边远村寨,走进田间地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民法典实施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强”:临沧市司法局和律师行业党委努力打造民法典宣讲专业团队,从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选拔出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作风扎实、热心公益事业的队伍,组成临沧市“百名律师”民法典宣讲团,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园区、进乡村,开展专题讲座。

  

  屏边县

  10月15日,云南省巡回宣讲团成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栾敏到屏边县开展民法典专场宣讲。

  

  

  在宣讲会上,栾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民法典立法的背景、意义、亮点和各编的主要内容,并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对热点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解读,为精准把握民法典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条款规定奠定了基础,对领导干部如何正确理解、运用民法典等法律以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

  

  

  此次民法典巡回宣讲,进一步深化了屏边县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大理镇

  近日,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第六宣讲组成员王宏军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镇开展宣讲。大理镇机关、古保局、大理古城交警队、大理房管所、村居委会、辖区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干部职工等共计280多人聆听讲座。

  

  

  王宏军详细讲解了民法典颁布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及对国家社会,对公民个人的深刻影响。围绕民法典基本原则、总则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物权编、合同编等进行了阐述,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在座干部职工深受教育。

  本次专题宣讲,加深了大理镇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80/fzxcjy/367461.j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