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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法院走进明光市嘉山中学、阳光学校开展秋季法治“第一课”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26日至27日,明光市法院副院长王焕娟、审管办(研究室)主任张朝丽法官分别走进明光市嘉山中学、明光市阳光学校为同学们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扣明,市委教体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何家祥分别到场旁听。

  在嘉山中学,王焕娟以“抵制校园暴力”为题,着眼于同学们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校园欺凌、性侵犯等不法侵害,并通过对身边发生的真实霸凌案例的解读,帮助同学们对霸凌的常见表现形式和危害性等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直观的认识。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要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抵制霸凌,远离犯罪,争做遵纪守法、健康向上的好学生。

  在阳光学校,张朝丽带领同学们观看了未成年人普法动漫小视频,并通过有奖问答形式与同学们进行交流互动,激发了学生们的兴趣,课堂气氛融洽热烈。授课过程中,张朝丽以真实案例引入,围绕“校园霸凌是什么”“校园霸凌有哪些”“如何预防校园霸凌”等三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此次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不仅为在校师生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也为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接下来,明光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69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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