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听新中国专门人民法院的故事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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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设置了一批专门法院提供专业的审判服务。最高法院组织拍摄《奋进75周年——新中国专门人民法院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的故事。
1953年10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成立,是新中国第一家铁路运输法院。当时,按照“铁路走到哪,管辖走到哪”的原则,管辖范围横跨京、津、冀、鲁四省市,案件主要涉及铁路运输安全、铁路旅客人身和财产利益、铁路企业建设作业等方面。
在一起破坏交通设施的案件中,被告人洪某在天津铁路北环线拆盗钢轨配件,造成列车中断2小时,案涉财物价值仅有490元,但其行为足以造成列车倾覆、毁坏危险,危害极大。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铁路运输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利益,多年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惩涉铁犯罪,有力维护了铁路运营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2年6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转制归入天津法院系统。
下一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将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1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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