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韵荆楚之海事篇:长江光波里的星链计划
2024年初,武汉海事法院相继在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杏花村法庭、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广圩法庭,完成便民服务点的设立和特邀调解员聘任工作。
三家司法便民服务点的设立,标志着武汉海事法院长江干线重要港区海事司法便民服务点“星链计划”实现全链贯通。武汉海事法院将更好满足长江沿线当事人海事司法需求,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01
便民服务点高效司法为企业解纷
“感谢武汉海事法院沅江司法便民服务点高效司法,真正为我们企业纾困解难。”近日,湖南某船舶工程公司诉大理市某港务管理站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一案的双方当事人,先后向武汉海事法院致谢。
湖南某船舶工程公司与云南大理某港务管理站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约定由某船舶工程公司为某港务管理站建造海事监管艇一艘,分四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某港务管理站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62万余元。此后,某船舶工程公司向某港务管理站移交了船艇,并对船艇的驾驶及售后维护、保养等相关方面进行了培训。但港务管理站接收船舶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三期、第四期款项合计26万余元,某船舶工程公司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经审查,沅江市人民法院认为该纠纷属于武汉海事法院管辖。从有利于当事人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角度,武汉海事法院将该案指派给该院沅江司法便民服务点进行诉前调解。
该便民服务点由武汉海事法院与沅江市人民法院协作设立,旨在为沅江及周边地区涉海商事案件企业提供诉讼服务。反复沟通了解双方诉求后,法官深入释法明理、剖析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因交付船舶存在瑕疵,双方同意调减合同价款,并就调减后合同余款约定分期付款。目前,某港务管理站已按约履行支付义务,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相关规定,发生在长江流域的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纠纷案件由武汉海事法院专属管辖。现阶段,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区域为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至长江下游安徽省与江苏省交界处之间约2380公里的长江干线及支线水域,涵盖宜宾、泸州、重庆、涪陵、万州、宜昌、荆州、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马鞍山等主要港口。
去年12月以来,湖北高院分别与重庆高院、湖南高院、江西高院、四川高院、安徽高院分别签订《关于加强长江沿线涉海事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五省一市长江段海事案件由武汉海事法院管辖。
系列协议同时提出,要打通服务辖区内长江沿线群众、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星链计划”随之产生。
02
回应沿江日益增长的海事司法需求
去年12月18日,武汉海事法院沙市司法便民服务点在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挂牌。这是武汉海事法院针对点多、线长、面广的工作实际,打造五省一市海事司法联盟、沿江重要城市港区便民服务点“星链计划”的重要一环。
该便民服务点设在沙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内。长江荆州段的海事海商纠纷当事人,可就近到沙市司法便民服务点申请诉前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的,调解员起草相关调解协议,由武汉海事法院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将调解成果迅速固定;案件调解不成功的,调解员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跨域立案等多种方式完成立案,加强诉调对接,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诉累。
“武汉海事法院是全国11家海事法院中,唯一本部设在非沿海省份的海事专门审判机关。”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介绍,从案件类型上看,武汉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涵盖除海事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海事海商、海事行政案件,主要包括长江干线及支线水域内发生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海事行政案件及海事特别程序案件(包括执行案件)等六大类108种案件(包括相关涉外案件)。
随着长江航运经济的蓬勃发展、黄金水道功能的不断拓展,沿江人民群众、港航企业对海事司法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多地党委政府、行业协会、港航企业呼吁在当地设立海事审判组织。
武汉海事法院经过调研发现,沿江法院及有关海事机关、行政机关对武汉海事法院的专业属性、职能职责、管辖范围、案件类型等均不是很熟悉,一些港航企业对海事海商法规不甚了解,使得违规行为和诉讼风险增多。
另一方面,武汉海事法院受客观条件限制,对发生在长江干线及支线水域的部分案件很难做到应收尽收,导致部分案件在地方法院审理,未能及时回应及满足人民群众对海事司法服务的诉求,客观上造成一些本可及时化解的涉水涉船涉港纠纷未得到及时化解。
武汉海事法院实施的长江沿线重要港区海事司法便民服务点“星链计划”,依托沿江当地基层法院,以武汉海事法院本部和三个派出法庭为基地,在长江沿线重要城市港区设立海事司法便民服务点,为解决海事海商纠纷提供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条件。
03
加快形成长江海事司法诉源治理新格局
随着铜陵、池州、安庆三地相继设立司法便民服务点,加之前期在泸州、秭归、荆州、岳阳、沅江、九江、鄱阳湖设立的服务点,和武汉海事法院重庆、宜昌、芜湖三个法庭一起,标志着武汉海事法院长江干线重要港区海事司法便民服务点“星链计划”从上游四川到下游安徽全链贯通、初具规模。
目前,武汉海事法院正打造与“星链计划”相适应的高质量特邀调解员队伍。在当地聘请人头熟、地方熟、业务熟、热情高、公道正派的各界人士为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好他们来自基层、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用当地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理解得了的方式、约定俗成的习惯,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
司法便民服务点将积极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与当地有关中、基层法院在信息共享、远程立案、诉前调解、巡回办案、普法宣传、矛盾排查、信访接待、走访企业、协助保全和执行、代为调解和送达、环境保护以及依法规范和支持海事行政行为等多领域开展合作,及时回应沿江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需求,最大限度促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防止小事闹成大事、无事闹成有事,抓前端、治未病、定纷止争。
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对多元解纷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当地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解纷方式的对接协作,打通与其他政府部门、各类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诉源治理主体间的联络渠道,加强诉调对接,推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成果共用,谋深做实诉源治理各项工作,加快形成长江海事司法诉源治理新格局。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表示,武汉海事法院设立便民服务点,依法能动履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的具体举措,今后,将根据实践需要,适时增加长江干线服务“星”点位,并且逐渐向重要支线水域延伸,铺“星链”成“星网”,实现流域全覆盖,为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活力脉动形成更为强大的司法协作,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26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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