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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韵荆楚之汉江篇:司法为民增添“小确幸”,江汉平原绘就“新画卷”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广袤田野稻浪翻滚,项目现场干劲十足,工厂车间繁忙运转……汉江辖区仙桃、潜江、天门三市常年是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它们各具特色,竞相发展,共同绘制出一幅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绚丽画卷。

  以发展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念,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全局下行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大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意识自觉担负起使命,留下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一个个坚实足印。

  服务中心大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感谢法院!”2024年7月,汉江中院顺利调结一起标的5亿的合同纠纷,为企业经营赢得了“喘息”的机会,事后双方企业分别向汉江中院赠送写有“公正 高效 专业 热情 亲切 负责”“真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实心优化营商环境典范”的锦旗。

  

  2019年,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双方合作开发一小区楼盘。期间,建设公司积极组织施工,在相关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后双方因工程结算未达成一致,2024年4月,建设公司向汉江中院提起诉讼,并于5月向法院申请对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账户及上百套房产予以诉讼财产保全。

  

  “现在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几百套房子被保全,众多业主无法收房,意见很大。”该案不仅涉及两家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案件的处理结果还可能影响几百户业主的利益,存在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双方合作过很多次,起诉的目的是想对方付结算款,如果法院能保障我方权益,我们愿意作出让步。”在法官多次沟通协调下,建设公司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主动解除了部分保全措施。

  “想要尽快高效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调解可能是最佳选择。”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先后与双方沟通10余次,归纳总结双方的矛盾争议点,帮助双方当事人一点点缩小分歧,一步步达成共识,最终促成双方签字认可。

  “多亏法官一路坚持,才有现在的双赢局面。若从经济效益上算,这个调解协议远远超过5个亿。”签订调解协议后,双方代表对承办法官竖起大拇指。

  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简案快办机制,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嵌入审判管理流程,寻求涉企纠纷“最优解”,努力把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汉江中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对标省营商办、省法院“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聚焦企业司法需求,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活动,构建强化机制管理与开展“五增五减”“提速增效创一流”“有信必复”三个重点项目的“1+3”工作体系,并立足辖区民营经济活跃、企业集聚的实际,持续加强“法院+工商联”“法院+商会”“法院+行业协会”等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建设与运用,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延伸司法职能 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司法建议书已收悉,我们将举一反三,以最大力度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政府向汉江中院回函,表示将结合法院关于规范设置校车停靠点的司法建议,进一步细化校车安全管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压实相关部门职责,并对法院的司法建议表示感谢。

  近期,汉江中院在审理邓某某与仙桃市某小学、仙桃市某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发现该市部分校车未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设置停靠站点,导致学生上下校车地点不固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汉江中院结合近年来涉未成年人乘坐校车安全纠纷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梳理总结纠纷共性,向仙桃市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仙桃市人民政府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后,结合建议内容,政府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校车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提出具体措施并进行全面整改,有效加强了该市校车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杜绝了安全隐患。

  “解决纠纷是一回事,避免纠纷再次发生,是更重要的事。”汉江中院赔偿办主任陈忠军介绍此次建议的初衷。

  据介绍,自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发布的《关于综合类治理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汉江两级法院认真落实《规定》有关要求,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以及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研判矛盾产生的原因以及防范措施,向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及时弥补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的产生。

  同时,汉江两级法院立足自身职能,将司法实践与信息、调研、宣传、司法建议、案例分析等五项工作紧密结合,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精心挖掘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事例,组织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报道,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转化为司法建议、调研报告、学术研讨论文等形式,主动向有关单位报送,帮助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管理,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制发司法建议80余份,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积极反馈,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司法智慧。

  厚植成长沃土 精心淬炼过硬队伍

  “干部队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法院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为干警搭建‘舞台’,促进他们成长进步,是院党组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汉江中院历届党组均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培养,始终站在法院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为干警干事创业提供平台,为推动法院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3月29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审判楼前,警灯闪烁,警笛鸣响,40余名执行干警列队完毕。随着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德学一声“出发”令下,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既定执行现场。

  今年3月,范德学从潜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上,易地交流至仙桃法院。

  与范德学同时进行易地交流的还有原任仙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黄文彬。在交流至天门市人民法院后,黄文彬马不停蹄地开展实地调研,并走访法庭所在地乡镇主要领导,听意见、找问题、寻药方、谋发展。

  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熟人社会各种说情打招呼免不了,这是困扰很多政法干部的一个难题。在省法院指导下,汉江中院在辖区内开展重要副职干部易地交流任职试点。

  

  “汉江中院以基层法院院长换届后备人选条件为导向,注重干部的年轻化、专业化,确保干部交流更合理、更科学。”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介绍,为使干部易地交流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常态化、可推广的模式,汉江中院在新提拔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基层法院新提拔班子成员时,均要求向中院党组书面作出服从交流安排的承诺,并根据辖区基层法院班子的实际情况,按计划、有步骤地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形成常态化机制。截至目前,汉江中院辖区已有13名干部参与交流。

  选贤举能勇夺先进。近日,汉江中院研究并出台《“五项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人才选拔、任务分解以及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定多项“硬举措”,激励引导更多专业素养高、综合能力强的干警脱颖而出,推动汉江两级法院工作提档升级。

  “在这种氛围下,我们感觉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推动激励着自己,丝毫不敢懈怠。”天门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文娟谈起自己入选“五项工作”人才库的感受。

  汉江中院通过搭建竞争平台,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差额选任等制度,形成了一系列有利于优秀干警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发现、使用人才,为推进法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坚持以学铸魂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应该是书香气息浓厚的学习型机关;作为人民法院的干警,应该是富有书卷气的学习型干部。”

  “高老师从我们家乡走出去的著名法学家,能近距离接触偶像级人物,聆听他的讲课,实在是太难得了!”来自仙桃法院的法官许杰觉得受益匪浅,认为这样的学术交流活动十分“解渴”,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题豁然开朗。

  

  3月13日上午,第五期“仙桃法学家论坛”在汉江中院举办。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圣平受邀出席会议并作主旨讲座,湖北省三级法院干警通过视频会议分享了一场精彩的法学知识“盛宴”。

  湖北省仙桃市人文昌盛,法学底蕴深厚,法星闪烁,“法学家之乡”的美誉由来已久,涌现出以4名长江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高圣平,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楷,武汉大学教授秦前红为代表的一批著名法学家和法律实务人才,形成法学界、法律界的“仙桃现象”,为我国法学理论发展、法治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充分利用好湖北的法学家资源,由湖北省法官协会、汉江中院、仙桃法学研究会、仙桃法院联合主办,汉江中院承办的“仙桃法学家论坛”于2023年正式开启。该论坛旨在发挥湖北仙桃法学家富集优势,聚焦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仙桃法学家论坛”为平台,打造超级审判理论“智库”,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学习、探讨和深耕,做好荆楚审判、一流法学研究和教学资源的结合文章,着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如何以文化“软实力”引领审判“硬发展”?汉江中院党组以上率下,坚持以学习型法院建设为抓手,遵循贴近法官、贴近审判、贴近基层的原则,通过读书分享会、大讲坛、座谈交流、理论夜学、师徒结对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全方位发动、大力度推进,构建便捷多元的“学习”阵地,把学习型法院建设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建立健全的长效管理机制,是学习型法院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此,汉江中院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实施办法》,明确学习内容、学习途径和目标要求,建立起全员学习、全方位学习的常态化机制,做到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进一步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

  “《实施办法》出台是着力构建学习型法院,大力培养学习型法官,大兴学习之风,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的要求。”汉江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国华介绍道。

  文化如水,润物无声。随着学习型法院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汉江两级法院干警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审判体系建设和审判能力有效提升,主要指标成绩喜人,多项工作经验被上级单位转发推广。

  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汉江中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奋力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2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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