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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韵荆楚之咸宁篇:花开正当时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今年以来,咸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锚定“争先进位、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4年1—6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269件,同比下降7.89%,源头治理成效明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43件,判处罪犯1930人,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巩固;通城县、崇阳县、赤壁市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迈出新的步伐……

  一份份实实在在的“成绩单”筑牢着平安根基,维护着公民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共享平安幸福。

  01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立案以后立刻就收到了开庭传票,上午开庭,下午就收到了判决书,实在太高效了!”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刘某在赤壁市法院官塘法庭赞叹道。

  刘某案件的高效办结得益于咸宁中院制定的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咸宁中院制定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相关规定,从制度上规范小额诉讼适用程序,通过简化诉讼流程,减少繁琐环节,缩短办案时间,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减轻诉讼负担,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近年来,咸宁法院紧扣工作主题,推动审判质效提升。坚持“质效并重”工作思路,明确“质效齐升”工作目标,建立“每月研判+双月会商+季度调度+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常态化分析研判司法审判数据,案件质效指标呈稳步向好态势。今年1-6月,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平均结案时间59.55天,同比缩短29.82%。建立员额法官审判质效“黑名单”制度,让审判质效低下的法官无法“躺平”。开展“荆楚雷霆2024”专项行动,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执行110”实质化运行。全市法院执结案件6139件,执行到位金额5.51亿元,执行完毕率48.27%,同比上升13.45个百分点。

  

  扛牢政治责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1-6月审结严重暴力、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489件。严惩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0件。依法审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等人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庭审相关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4件,接待信访群众463人次,化解信访积案63件。

  

  服务中心大局,促进营商环境建设。通过签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两级法院主体责任,全力打赢打好“翻身仗”。审结一审涉企案件4160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深入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联合市工商联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商会”“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02

  深化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今后我们也要把出庭当常态,把不出庭当例外。”今年3月,在参加完咸宁市组织开展的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的市直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说道。

  

  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对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意义重大。近年来,咸宁法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彻于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府院联动同向发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咸宁两级法院通过向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积极争取重视支持,努力让府院联动成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有效途径。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联合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府院联动三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更好发挥市县两级政府、法院在预防、化解重大行政争议中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做实出庭应诉工作。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实现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2022年、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为91.67%、97.38%、100%,呈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1个案例入选省法院发布的5起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发挥调解和解作用。推动成立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实现入驻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全覆盖。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工作原则,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正。2021年1月至2024年5月,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764件,审结1645件,调解撤诉430件,调撤率26.14%。

  更新司法理念,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审判理念现代化,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携手行政机关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主动当好“法治参谋”角色。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先后向市委市政府呈报《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以来涉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的分析报告》等专项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延伸司法职能,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发送司法建议27份,促进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高效。2份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连续3年向市政府报送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编发行政审判典型案例11个,与行政机关开展同堂培训、旁听庭审、专题辅导等活动35场次,覆盖人员2000余人次,促进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理念、标准和尺度相统一。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的8个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03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乡村e法官’平台非常实用,遇到法律难题,第一时间能够联系到法官。不久前,法官还远程协助我们调解了一起纠纷!”参加全市“乡村e法官”系统应用培训的大畈镇某村的村主任张某说道。

  

  张主任口中的“乡村e法官”平台是咸宁中院以科技赋能为支撑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有益探索。该平台在湖北法院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微创新,拓展了包含联系法官、诉讼风险评估、在线调解、网上立案、互联网庭审等功能,能让人民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出现”在化解纠纷矛盾的现场,让基层群众享受到“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的全天候服务。该平台被评为2023年“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并成功入选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目前,全市70个乡镇和428个村(社区)已完成了“乡村e法官”平台的布设。2023年,咸宁法院通过“乡村e法官”平台指导调解16764次,处理纠纷11296起,调解成功率为67.38%。同时,为密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化解商事纠纷源头化解成效,咸宁中院还研发了专门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的“企业法小二”平台,目前全市法院已在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等23基层服务站点布设了“企业法小二”平台。

  近年来,咸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走深走实以做实党的领导为根本;以统计、分析、发布万人成讼率为抓手;以明确、压实“条块”责任为关键;以科技赋能为支撑的诉源治理“咸宁路径”。这也是人民群众对平安祥和、“咸宁”无讼的不断追求。

  咸宁中院连续两年联合市委平安办发布全市万人成讼情况分析报告,对全市6个县(市、区)、70个乡镇(街道)辖区万人成讼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促推“平安示范乡镇”“无讼村居”创建。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联合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领域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15家单位创新建立全市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推行政机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系统、本领域之内。

  2024年一季度首次出现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新收案件下降拐点,降幅达5.59%,源头治理成效明显,平安建设底色更足。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19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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