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当下 赢得未来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涉民营企业犯罪的刑事审判机制
企业是社会创新的主体,企业家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发动机。近年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通过探索涉民营企业犯罪的刑事审判机制,优化精准治罪与广泛治理并重的刑事审判理念,为规范福州地区的市场秩序、平等保护产权、营造良法善治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
以公正司法为出发点
共筑法治营商好生态
公正的司法审判,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稳固基石。
“大家看,这起案件中,置业顾问截留开发商购房款的行为,是认定职务侵占罪还是诈骗罪?”日前,在福州中院组织召开的两级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审判工作培训会上,来自审判和行政机关的业务骨干,正讲授涉税刑事犯罪中的专业税务知识,讲解经济犯罪审判中的热点疑难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如何平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打击经济犯罪之间的关系呢?”“不能忽视行民刑交叉问题的复杂性,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全面考虑案件的多重性质……”培训会上,此起彼伏的讨论声汇聚成潮,这正是福州中院深入践行“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乎营商环境”审判工作理念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福州中院以发改案件分析报告、法官会议纪要、办案问答手册、调研座谈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经济、职务犯罪的审判业务指导10多次,让扎实的刑事审判工作成为福州市场主体行稳致远的最硬底气和最强支撑。
以警示教育为切入点
织密营商安全防护网
亲清政商关系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向好向优的重要保障。
9月5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正在福州中院大法庭内生动“上映”。省市区三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共305名党员干部旁听某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某某贪污、受贿一案庭审。
这场“零距离”的法治教育,让持续正风肃纪的信念在每位旁听干部心中悄然加固。
此外,福州中院还根据被告人的职务、所涉领域等案情特点,组织5场职务犯罪观摩庭,近20家在榕机关、企事业单位派员旁听庭审,受众群体覆盖面达500多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8起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中,福州中院终审的“庄某虹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成功入选。福州中院通过庭审和裁判等方式强化法治建设,表达了坚决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鲜明立场,传递了国家工作人员应敬畏手中权力、积极鼓励企业家开展正当竞争的价值导向,助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精准服务为着力点
铺设惠企安商发展路
融资是民营企业时常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也是银行信贷审批违规行为的多发领域。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违反国家规定’,应作如何理解”“怎么识别内外勾结型骗贷”……为消除不良贷款发放隐患,推动信贷双方的融资规范化、法治化,连日来,福州中院干警赴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举办普法讲座,有针对性地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普法。
同时,福州中院干警还介绍了今年4月出台的“惠企安商13条工作措施”。从刑事审判的视角解读了福州中院如何回应企业的司法需求、如何提供惠企暖企法律“服务包”、帮助企业发现内控风险等举措。“惠企安商13条工作措施的出台真是给企业送来了及时雨啊!”该行内部风险防控部门负责人激动地表示。
福州中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法治强企为目标,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以社会治理为落脚点
谱写营商环境新篇章
“太好了!有了这样的支持,公司的发展之路也更加坚实,我们干活也更有底气了!”近日,某建工公司员工王某信心满满地说道。
王某口中的“支持”源自于福州中院今年以来的一系列举措。
据悉,因监理行业贿赂现象频发,导致建设工程领域“偷工减料”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威胁到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为此,福州中院刑事审判部门调取两级法院全部类案卷宗材料、实地走访案发现场、听取多方意见,于6月28日向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发司法建议。
此后,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累计检查受监理工程项目1024次、发现问题1665条、约谈监理企业40家、通报曝光监理企业17家,并发布《监理企业法治化营商指引清单》。
这份司法建议的制发,如同一剂强心针,不仅破除了建设工程领域“潜规则”,还防范化解了民生工程领域的重大风险,取得显著的社会治理成效。在护航民营企业、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道路上,福州中院以实际行动书写了社会良善之治的生动篇章。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88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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