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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合伙”送锦旗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尽心尽责 专业敬业 以和为贵 公平正义”,近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鲤中法庭法官缪玢收到一面印有这十六个大字的锦旗及一束鲜花。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由原、被告共同委托家属赠送。

  是怎样的一场官司,让原被告“合伙”送锦旗致谢?

  原来,原告庄某与被告傅某夫妻二人是多年的朋友关系。2013年至2015年间,被告因公司经营需要,陆续向原告庄某借款共计3000多万元。2021年6月,被告傅某夫妻二人向原告庄某出具借条。后被告虽陆续向原告偿还部分款项,但仍剩余1000多万元本金未还清。

  为讨回借款,原告庄某多年来不断与被告傅某夫妻二人沟通,但二人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双方的关系降至“冰点”。

  无奈之下,7月22日,原告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3000多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被告二人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账户金额均被冻结。

  “我们很感谢庄某当年的帮助,但由于这几年公司效益不好,才没有办法偿还欠款,希望法院可以组织双方调解。”收到起诉材料及保全裁定后,被告及其家属通过电话联系了法官。

  见被告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立刻联系到原告庄某,将被告希望调解的想法告知原告。

  “我们本来关系很好,不然也不会在十几年前借这么多钱给他们。钱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但他们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才会气不过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被告偿还这么多利息。”原告庄某表示。

  通过与原被告双方的多次电话联系,承办法官意识到,原告仅是对被告消极还款的态度不满,修复双方关系才是妥善解决本案的症结所在,若直接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也不利于被告公司的生产经营。为此,承办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

  然而,“初战”并不顺利。调解中,双方对于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的认定分歧很大。被告表示目前经济压力大,希望原告可以给予较长的还款期限,原告则对被告提出的还款方案表示不满,调解陷入僵局。

  在第一次调解失败后,承办法官分别给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并多次与双方代理人沟通,由代理人发动原告的朋友及被告的家属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一番努力下,原、被告态度均得到缓和。

  趁热打铁,9月3日,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先让被告方结合目前的经济情况,提出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再由原告提出修改意见。针对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的部分,承办法官进行居中调解。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同意以分期还款1300万元的方式了结本案纠纷。调解协议达成次日,承办法官立即作出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随后,被告如约向原告支付了第一期款项。

  “法官,谢谢你的辛苦调解,我们一定要一起给您送面锦旗。”对于案件得到高效、妥善解决,原、被告双方都十分满意。次日,为了表达对承办法官的敬意和感激,双方委托家属送来锦旗,也就有了开头一幕。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6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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