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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司法建议“定向开方” 助力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针对某某法律咨询公司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组责令该公司在2日内向姚某某退还10200元,立即对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整改......”10月14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收到一份来自安徽省庐江县司法局的司法建议答复函。一纸司法建议瞄准了问题症结,一纸回函让司法建议“落地有声”,部门联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据了解,新晃法院在审理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蒲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发现庐江县某某法律咨询公司以律师名义为该案原告配偶姚某某提供法律服务,未经批准从事有偿法律咨询、代书、诉讼代理或从事相关活动,以及该公司可能与当地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不正当业务往来的行为。遂向该地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责令该公司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净化行业营商环境。10月9日,该法律咨询公司已将10200元退还给姚某某。

  一“来”一“往”,这份司法建议犹如一剂“法治良方”,浸入社会治理工作中。下一步,新晃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并加快推进司法建议落实,有针对性地实地进行回访,变“事后化解”为“提前预防”,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服务社会治理“大格局”。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12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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