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巡回审判解民忧 普法宣传零距离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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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屈子祠法庭在屈子祠镇司法所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邀请当地群众旁听庭审。
2023年11月27日早,邹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未及时避让横过道路的刘某,撞倒刘某,造成邹某、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邹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因刘某与邹某就赔偿协商未果,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邹某承担自己的损失。
庭审中,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由于案情较复杂,原、被告双方各自坚持自己意见,分歧较大,当庭无法调解,法庭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开展现场普法宣讲活动,向群众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并结合庭审案例,从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以及行人横穿马路要注意安全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普法教育。
“在家门口旁听案件庭审,法官的讲解让大家很容易明白法律的规定,可以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安全驾驶车辆及横穿马路注意安全的观念,希望法官多多宣传。”活动结束后,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
下一步,汨罗法院屈子祠法庭将持续巩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成果,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方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际性化解,绘就解纷新“枫”景。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99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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