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审执联动,15万元当场到账,一次性化解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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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这天就拿到钱了,真要给你们点个赞!”
近日,在审理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审执联动,创新“以保促调”“以保代执”的方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让当事人只跑一次,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6月26日,原告、被告及案外人某公司共同签订《还款协议书》。《还款协议书》约定原告与案外人某公司于2019年11月3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为被告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服务,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维护、保养服务费用,共欠付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费用163774.6元;案外人某公司将其与被告签订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原告;被告向原告指定账号支付欠款163774.6元;
《还款协议书》约定的第一期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要该合同欠款,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据原告的申请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存款。
案件调解中,双方对事实无异议,也对给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向原告支付15万元,但是对给付时间和方式仍然争执不休。
各有顾虑的对方被告:被告:我们被保全账户上有足够款项支付,要求原告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我们就划扣款项,立马付给原告。原告:一旦解除保全,被告公司极有可能迅速转移财产,到时候我们再申请执行不就晚了,这个钱我们还能不能全款拿到都是未知数,不就是“到嘴的鸭子飞了”。原告:那要不就算了,我们进入执行程序了再进行款项的扣划。被告:如果能商量好付款方式,我们也愿意今天就支付款项。灵活创新的履行方式
为促成一次性化解纠纷,法官提出建议,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案件承办法官联合执行干警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前往银行,执行干警办理解除保全事宜,同时由被告当场给付原告款项。经过协调沟通,原、被告双方同意按此办法解决问题。
审执联动的欢喜结果
随后,承办法官联系执行干警,当天在银行完成解保,被告将15万元款项打入原告的账户,既使原告的款项给付得到保障,对被告公司的经营也不会产生影响,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促进“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工作理念。
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走深走实,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通过加强审执衔接,将案件审理、执行融为一体,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及时回应当事人的需求,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btfy.bt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2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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