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肃南县打造“人民调解+”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通讯员 常冬梅)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党员引领”“人民调解+部门联动”“人民调解+普法惠民”调解组合拳,把无数个“剑拔弩张”的基层矛盾转变为一个个“握手言和”的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2020年以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5件,调处成功796件,调解成功率达98.8%。
“人民调解+党员引领” 发挥党员标杆作用
以党员为核心,建强专业队伍。结合村居“两委”班子换届,及时指导村居委会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党员调解员推选力度,扩大党员人民调解员的占比,充实调解力量。以党史教育为主线,深植红色基因。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要求党员调解员佩戴党徽、亮明身份,发挥党员带头示范和调解堡垒作用。党员调解员率先垂范,依法公平处理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树立标杆,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做好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让调解员牢固树立人民调解为民解忧助力乡村振兴理念,深入排查矛盾纠纷,积极调处化解。目前。689名调解员中党员调解员占调解员总人数的71%,85%以上的矛盾纠纷由党员调解员参与调解,党员引领有效提升矛盾纠纷的化解质量和效能,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部门联动” 助推调解多元化
积极拓展人民调解与人社、交警等14个部门工作联动,发挥各职能部门在调处劳资、道路交通事故、山林土地等行业领域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部门联动多元化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司调衔接紧密。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机制,通过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司法部门与人民调解组织共同调解等途径,推进诉调全面有效对接。公调对接成效凸显。建立了公安派出所与乡(镇)调解中心及司法所双向互动对接机制、信息互通和调解协作机制,实现调解工作与110接警调处的联动对接。“一庭三所”联动联调机制初具规模。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协调,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律师事务所互相配合,充分依靠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相关单位联动调解,形成了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大调解格局。访调对接机制逐步形成。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与信访部门建立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及工作信息共享制度,相互通报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等方面信息。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与信访部门对接信息,制定化解方案,并实行领导包案制。“援调对接”机制不断优化。依托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的衔接,对所有援助案件提前进行“会诊把脉”,将调解工作贯穿法律援助过程的始终。2020年以来,诉前调处矛盾纠纷40多起,与信访部门互通信息13次,开展信访矛盾纠纷会商5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协助当事人申请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6件,通过“一庭三所”及多部门联动调解的纠纷数量占纠纷总数的45%以上。
“人民调解+普法惠民” 法治氛围再提升
将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有机融合,明确人民调解员也是普法宣传员职责,坚持把普法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做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方群众。依托“12348甘肃法网”“金张掖普法”“肃南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加大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长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普及人民调解基本常识,调解工作程序,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别,印制《农牧民普法读本》《法律“八进”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普法资料,提升农牧民群众知晓率。针对农牧村群众较为集中的草原土地、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问题,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蹲片驻村干部担任“普法宣传员”,与“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互补互促,壮大乡村法治力量,培育“普法带头人”525名,“法律明白人”945名,“普法志愿者”136名,通过以点带面,以线连片的模式开展普法教育,形成普法一个,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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