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法官+代表”, 共解多年邻里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我们确实不应该私自砍坏邻居的树,这个树阻碍两家之间已经有许多年了,现在能够真正化解,我们都非常开心,非常感谢法院和代表们帮我们做调解工作。”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与辖区代表携手共同化解了一起由一棵树引发的多年邻里纠纷。

  “你来我往”

  邻里纠纷难协调

  被告夏某(78岁)所居住的房屋门前有一棵枝叶繁茂的硕大香樟树,夏某认为该树不仅影响了其家中采光,还时常因为“树大招风”给其家中带来落叶等,让夏某颇为苦恼,多年来多次与邻居即香樟树的主人沟通甚至争吵,但均未果,导致邻里关系十分紧张。在多次协商仍未果情况下,夏某用镰刀将该香樟树树干多处砍伤,引发诉讼,邻居要求夏某赔偿树木损失10000元,矛盾进一步激化。

  人大代表联络站

  融合多方力量共同调解

  收到诉状后,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关系,且被告已近80高龄,法庭与被告家人取得联系,其家人表示愿意适当赔偿,但要求将该树移走。鉴于原、被告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案件承办人邀请从事绿化工程经营的市人大代表黄科畏至现场就被砍香樟树的现状和损失予以预估,并邀请街道议政代表原三湾村副书记陆丽新共同至现场参与诉前调解工作。

  代表们和承办法官分别从树木现状、损失估值、邻里关系、法律责任、利弊风险等方面向原、被告耐心细致的讲解,最终原告同意将该香樟树移除并答应以后不在该区域种植树木,被告则同意赔偿原告因树木被砍造成的损失7000元,同时同意移除自家门前的两棵桂花树,双方一起至三湾村村委会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本起持续多年纠纷最终实质性化解。

  “纽带桥梁”作用

  传递司法正能量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纠纷引发的案件,一纸判决容易,情谊弥补却难。此案的调解,进一步深化了“1+1+N”人民法官、人大代表、多元解纷的调解模式,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诉前调解、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架起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密切联系群众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是常熟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人大代表联络站的重要内容,旨在创建善治护航的司法篇章,接下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将继续打造好人大代表联络站,汇聚多方解纷力量,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代表说理、法官释法、双管齐下”的叠加效应,强化法治宣传,传递司法正能量。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3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