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审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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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10月12日,原岳阳县东洞庭湖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易某甲涉嫌犯合同诈骗罪、受贿罪一案在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20 余名干部职工等旁听庭审。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为鉴,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某甲通过虚构工程项目等方式骗取他人钱款用于个人支出及偿还债务;利用其父易某乙担任岳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的职务便利接收他人请托,并通过易某乙向相关公职人员打招呼,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受贿罪。
庭审中,审判长围绕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意见,切实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保障各方诉讼权利的实质性作用。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庭审现场秩序井然。
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易某甲表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国家和家庭造成的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并请求法院能从轻处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被告人的“现身说法”为旁听的干部职工敲响了廉洁的警钟。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发人深省,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筑牢防腐之基、坚定心中之戒。
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直接的“清醒剂”。一起案件就是一次普法,一场庭审就是一堂法治课。岳阳楼区法院将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同时,持续推动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和警示教育课堂,推动司法实践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中贡献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45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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