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先锋|草场边界有争议 巧妙化解促和谐
开栏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是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定分止争的一种重要方式。张军院长强调,“调解工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此,现专门开设“调解先锋”专栏,持续推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以调解等方式多元解纷的好做法、好经验,旨在为各级人民法院及办案人员提供借鉴参考范例,引导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做深做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特别是在基于“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小额借贷纠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物业纠纷、相邻纠纷,“姻亲和血亲关系”的家事纠纷、亲属之间的纠纷等案件中多做调解工作,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作出司法贡献。
近日,门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草场侵占纠纷案件,原被告及其他六户涉及草场划分的牧民共同接受调解,并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调解员在充分考虑草场利用与邻里关系的基础上,耐心进行了释法,促使各方最终达成共识,实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门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牧民昂某某等人起诉邻居陈某某侵占草场一案后,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在详细审阅证据材料,充分了解案情后,主动与门源县草原监理站及原被告所在地村两委联系,深入纠纷发生地对涉事草场进行实地查看并深入了解纠纷根源。在调查中通过比对草场界限图、实地查看现场发现,此草场并非原被告双方所有,而是由包括原被告在内的六户牧民共同享有,由于早期划分草场界限时未能精准确定具体位置,导致了在围栏建设过程中出现了相互侵占的情况。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预防此类问题导致的进一步诉讼,调解员将所有涉及此草场的六户牧民请到现场,并会同当地村“两委”、县草原监理站重新划定草场界限,明确了各自草场的边界,不仅成功解决了当前的纠纷,还有效避免了因草场界限划分不明确可能引发的新矛盾。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妥善解决了纠纷,还维护了邻里间的关系。门源县法院将继续深化诉源治理模式,丰富多元解纷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温度、有质效的司法服务。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6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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