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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浙江温州召开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戴立生

  10月16日至17日,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浙江温州召开。上海市司法局局长吴坚勇、江苏省司法厅厅长张晓伟、浙江省司法厅厅长王中毅、安徽省司法厅厅长罗建华出席会议。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刘大伟,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张加波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勇当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领域改革先行者,谱写长三角一体化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为主题,总结近年来长三角一体化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深入分析新形势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签署《2024—2025年度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合作重点项目》和《关于建立长三角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联盟助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的实施方案》,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更多长三角力量与智慧。

  会议指出,近年来三省一市司法行政部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坚持上海龙头带动、苏浙皖各扬所长,聚焦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政策统筹、机制创新、协同推进,携手打造司法行政区域合作样板,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充分发挥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用,持续强化三省一市司法行政部门合作,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副局长刘大伟在致辞时指出,近年来,长三角区域法治建设具有站位高、条件好、机制实、范围广、程度深、成效大等六大亮点。他强调,长三角地区要成为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先行区,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大探索力度,发挥先行探路作用。要成为推进区域协同法治示范区,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向区域协同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拓展,以区域法治统一引领带动区域政策统一、市场统一。要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窗口区,率先建成法治中国擘画的蓝图,对外透过长三角区域法治建设讲好法治中国故事。要成为司法行政现代化样板区,在公证、仲裁等司法行政工作方面先行探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坚勇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门部署,为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要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在产权保护、环境标准、金融等更多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着力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建立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在立法需求沟通论证、重大利益分歧协调、区域协同立法文本、政府规章协同立法等方面完善创新,形成更多立法成果。着力推进执法协作,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执法环境。以示范区首批改革授权事项为重点突破,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执法协同,形成更加统一的执法标准、规范的执法程序、互通的执法信息、有效的执法配合、联动的执法监管。着力深化法律服务协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法治需求。用好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G60科创走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毗邻区矛盾纠纷协同化解等平台机制,在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领域持续完善协作机制、深化联动发展,促进长三角法律服务更高质量共建、更高水准共享。着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全力助推高层次协同开放。支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对接“走出去”企业,深入开展资讯互通、专家互荐、活动共办、人才共育等交流合作,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晓伟强调,江苏将立足“重要一翼”定位,扛好“服务上海、联动浙皖”责任,在相互赋能、双赢共赢中勇当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领域改革先行者。要坚持以助力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强化区域法治保障效能。加强新领域新业态“小快灵”“小切口”式立法修法,探索建设新质生产力法律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平等保护、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保障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坚持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主体,深化区域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作,完善区域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机制,统一重点执法领域行政裁量基准,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联动监督,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以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为支撑,优化区域法治惠民实践。深入推进区域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健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织密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网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联盟建设,促进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跨区流动、优势互补。坚持以规范刑事执行为重点,加强区域特殊人群管理。推动刑罚执行数据共享、评估调查互助、帮扶措施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促进区域一体化安全治理。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强调,要深刻认识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强化三省一市司法行政部门合作,为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写下生动脚注。要聚焦统一大市场,携手共创协同开放长三角。持续以制度规则统一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以涉企执法改革促进市场高效规范、以涉外法治建设促进市场充分开放,探索更多改革切入点、发力点,为建设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奠定良好法治基础。聚焦法治大场景,携手共促一体联动长三角。积极探索区域立法协同模式创新,加强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沟通常态化;健全完善区域规范性文件协作机制,助推政府依法决策;持续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和调解协作,加快推动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发展、便利共享。聚焦风险大防控,携手共建安全稳定长三角。依托长三角法治文化共建共享联盟,共同培育长三角法治文化品牌,下好法治社会基础性建设“先手棋”。积极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商事调解示范规则,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下好矛盾纠纷跨区域化解“组合棋”。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罪犯刑满释放衔接协调机制,积极提升区域安全发展能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洪福强调,长三角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三省一市司法行政部门有责任、有底气、有条件为全面依法治国打造“长三角样板”。要更新改革理念破藩篱,共抓区域法治建设“最大机遇”。以大局观念强化法治改革的引领性,以系统思维增强法治改革的协同性,以项目意识提升法治改革的实效性,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把握住区域法治建设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共同把法治打造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扛起改革担当激活力,释放法治护航发展“最大势能”。推进行政立法协作“再加速”、依法行政联动“再提效”、社会治理衔接“再深化”、法律服务质效“再升级”,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化改革协同增动能,用好共建共治共享“最大红利”。健全长三角地区司法行政部门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合作项目推进机制、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全方位提供更为扎实的硬支持、创造更为优良的软环境,携手把长三角一体化法治保障这篇大文章“写实写好”。

  会上,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安徽省滁州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考察了中国(温州)数安港、瓯海区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中心等,还召开了长三角区域规范性文件协同交流会。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fyw/57549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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