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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我在执”理念 寻执行“最优之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感谢法官,起初还担心钱打水漂了,没想到能帮我们执行到位,更没想到咱们的执行这么有温度!”

  近日,沛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陈某等人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中,成功为陈某等人追回了各项损失共计70000元。国庆节假期刚过,陈某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沛县法院执行局,熠熠生辉的两行字见证着执行工作中的温暖与力量。

  该两起案件均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2022年6月,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陈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陈某等人受伤,二车损坏。与王某多次协商交涉未果后,陈某等人未能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无奈起诉至沛县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沛县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陈某等人各项损失合计71017.17元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仍未按期履行义务,陈某等人遂向沛县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受理后,承办人俞晨曦多次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王某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无法足额执行。同时,申请执行人陈某因生活拮据,多次请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早为其兑现权利。

  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承办人高度重视,多次与申请人陈某等人联系,得知王某名下车辆位置后及时将该车查封并扣押。但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涉案车辆暂无法处置,执行工作也按下了暂停键。

  面对案件僵局,承办人并未轻易放弃。正当苦恼于下一步案件办理方向时,案件突然迎来转机。

  被执行人王某在沛县法院开庭,承办人得知后,随即作出部署,主动出击,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王某。经过多次做工作,王某依旧执迷不悟,以“没钱,经济紧张”“等有钱了再说”等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遂决定依法将其送拘。

  考虑到案件的紧迫性和申请人的期盼,国庆假期期间,承办人前往拘留所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续拘措施。在续拘过程中,承办人进一步释法明理,陈述利弊,晓以利害,一方面向王某充分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陈某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让其换位思考。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承办人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与申请人陈某等人达成和解,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共计70000元赔偿款顺利交付到申请人陈某等人手中。

  该案是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工作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竭力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生动缩影。沛县法院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基础上,坚持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从法、理、情多方面规劝被执行人,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生动彰显了沛县法院“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和司法为民的工作情怀。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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