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那157块五花肉
“老板,疫情期间我把157块成品五花肉放在你们仓库保管了,现在我要提货。”
“什么五花肉?我们查了库存没有啊!”
“就是你们的业务员韩某某收的呀!”
“他已经离职了没有交代过这事啊!”
“不还,是吧?那我只有去法院告你们了。”
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买卖腌制五花肉引发的保管合同纠纷,经过法院与当事人认真沟通、调解,最终调解成功,买主如数收到货品。
案件详情
家住重庆的小黄经营着一家土特产公司,经过实地考察,从2021年开始与沾益的某食品公司有业务往来,经常从该公司进货。一来二去与该公司的业务员韩某某熟识后,进货等业务都通过微信与韩某某联系对接。
2021年10月,小黄与韩某某联系向某食品公司采购成品火腿和风干成品五花肉一批,货款总价值为190000余元。同日,小黄的妻子向韩某某支付了货款,业务员韩某某在微信上与小黄确认货款己清。后来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及时销售,加之重庆空气湿度较大,小黄怕五花肉坏了,经与韩某某协商,2021年11月,小黄通过平台约车将157块风干成品五花肉运到某食品公司返厂暂存。韩某某通过微信确认收到暂存的风干成品五花157块,并注明货品不涉及退换,客户随要随取。
事过一年多后,小黄才想起自己还有货品暂存在云南,就连忙联系韩某某,但联系多次都联系不上。小黄只能联系某食品公司,才得知韩某某已经离职,对于小黄所说的157块五花肉公司也不知情,要等联系上韩某某才能确认。小黄和公司都极力联系韩某某,但快一年过去了,韩某某虽然联系上了,但因与公司有其他纠纷一直不配合处理。无奈,2024年8月,小黄向沾益法院起诉某食品公司要求返还其寄存的157块五花肉,如不能返还则赔偿其损失40000余元。
案件审理
沾益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庭审调查,小黄确实将157块成品五花肉返厂交给某食品公司寄存。某食品公司看了小黄提供的证据后表示,公司具有良好的腌制食品仓储条件,也经常有很多客户暂存货品的情况,因暂存的货品较多不确定小黄的货品是否还在。承办法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督促某食品公司尽快清查每个仓库的寄存货品,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国庆节前两天,某食品公司反馈消息称已经在其中的一个仓库角落找到了那批肉,可以及时返还。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让食品公司与小黄通过视频方式确认是否为小黄寄存的货品,小黄回复确实是其寄存的五花肉,会尽快来取。
国庆节收假第二周,食品公司与承办法官联系,称小黄安排人来拉五花肉了,他本人没来,怕起纠纷。承办法官遂联系小黄,小黄说因其业务拓展,刚在四川开了新店,无法脱身亲自来取,遂委托朋友小陈来拉货。避免再次发生纠纷,承办法官放下手上的工作即赶往食品公司,在食品公司工作人员与小黄、小陈拉了个微信群对各方的身份进行确认后,对所取货品再次确认、清点,某食品公司也积极为小陈联系运输车辆、打包、装运货物,小黄通过微信群进行确认,在货物装箱起运后出具了收条,该案最终圆满结案。
值得一提的是小黄的朋友在清点货品时看到某食品公司的火腿、五花肉等货品品质较好,现场表示要从食品公司进货,小黄也委托小陈带几块火腿的样品回去,表示与某食品公司还要继续合作。
沾益作为珠江源头第一区,拥有丰富的物产和淳朴的民风,沾益的特产也受到全国各地消费者的喜爱。沾益法院紧紧围绕“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主题,从快速解纷、节约解纷、彻底解纷入手,全力推进沾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供稿:沾益法院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27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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