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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蒙”精进】司法护航五大任务 | 让司法为民成色更足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坚持唯其实干 更见担当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近年来,达茂旗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使命,严格公正司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司法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审判执行出“妙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你看,这是我按照《反诈宣传服务令》要求发的朋友圈。”处在缓刑矫正期的张某给法官发来了信息。

  这源于达茂旗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张某明知转账资金为网络犯罪赃款,仍提供银行账户用以接收赃款,帮助上线取现转移犯罪资金并删除上线微信,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张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考虑到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反诈宣传活动能进一步提升反诈宣传实效,同时有助于引导其回归社会,降低再犯可能性,帮助其重塑自我价值认知,提升社会责任感,法官向被告人张某发出《反诈宣传服务令》,责令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按照相关要求参与反诈宣传公益活动,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达茂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院+N”出实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地是咱老乡的命根子,大家都理解。但是有啥话得好好说不是,吵架解决不了一点问题。”在达茂旗西河乡西河村法官工作站,法官正在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眼看着双方各执一词、越吵越激烈,法官并没有着急梳理案情,而是先从情理入手,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告知其乡里乡亲间要和睦相处。随着双方情绪的逐渐稳定,法官开始组织双方梳理各自的诉求,并进行一一记录,随后从中找出突破口,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达茂旗法院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联动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部门,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类型,构建多元解纷体系。不断完善健全“代表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发挥代表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夯实解纷力量。今年以来,共为群众提供诉讼辅导、就地立案等司法服务63次。

  强化联动机制建设切实解决查人找物难题

  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达茂旗法院立案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并未发现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多次试图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但其一直拒绝接听电话。执行法官又与申请人联系,得知哈某常年在外打工,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其确切住址,导致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掌握哈某行踪,达茂旗法院向旗公安局移送了哈某的信息,请求协助查找哈某下落。几天后,达茂旗法院草原执行110中心接到旗公安局的反馈称,哈某入住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某酒店。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鄂尔多斯市,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哈某。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分析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可能带来的后果。最终哈某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为全面高效推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达茂旗与达茂旗公安局构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打破执行过程中查人找物的“信息孤岛”;与自然资源局联动发力,有效改变以往不动产查控耗费人力多、工作周期长的状况,法官通过线上方式就能完成对不动产的查询、查封、解封等事项办理,助力执行工作再提速。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8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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