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互换球拍遭骗局 纠纷化解后他写下了这封感悟信……
“回想这段日子,从7月28日在咸鱼平台上交易,被薛某诈骗,当时的我是气恼的……”
近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因通过网络互换商品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殷某在纠纷化解几天后,给法官邮寄了这封深刻的诉讼感悟信……
这源于2024年7月,内蒙古某大学学生殷某通过咸鱼平台与薛某达成意向,约定双方改价1元下单后通过快递公司互换羽毛球拍,殷某通过快递公司将自己的羽毛球拍邮寄给薛某,当其收到薛某邮寄的物品时发现并非此前约定的羽毛球拍,而是弹弓,且发现邮寄单上地址不详、发件人为网络昵称,情急之下,他赶忙联系薛某发现已被拉黑失去联系,于是殷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殷某无法提供薛某的准确信息且经协查其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并非薛某所有,案件审理一时陷入僵局。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审理法官在充分了解咸鱼平台具体交易规则后根据殷某提交的咸鱼平台信息、邮寄信息采取线上多方联系、线下实地走访等方式,最终联系到薛某,审理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诚信建设等多角度分析案情、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场经历,教会了我许多,让我明白做事要冷静,不要一时差点冲动,要注意细节。为此,我为广大用户提出建议……”纠纷化解后,殷某向法官特地邮寄了一封情真意切的诉讼感悟信,细说自己的网络购物历程、分析纠纷节点、感悟人生第一次庭审并提出网络购物消费建议。就像殷某在信中所言,“希望通过这些建议和我的经历,能让大家提高买卖防范意识,谨防电信诈骗!”相信,在他的人生第一次庭审经历中,让他学会了在碰到人生挫折的时候,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引发了一些新型消费纠纷,这类纠纷具有交易主体复杂、交易环境虚拟等特征,增加了调处难度。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商家、消费者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消费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法官在这里提醒广大网友,在网购时一定要慎重下单,合理分析低价原因。对于购买或者互换的商品要对商品款式、新旧程度、瑕疵问题等进行详细沟通。同时要关注卖家信用等级、交易评价等信息。如发现瑕疵、错版、假货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对于贵重商品可“开箱视频”,第一时间联系卖家,如无法解决,可先申请平台介入,若平台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法院起诉。擦亮眼睛!别掉入“网购陷阱”!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66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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