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执行干警收到秋日来信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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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薛法官,你今天上班吗?我要去法院给你送感谢信和锦旗!”秋日的清晨,申请执行人万某一大早就步履匆匆赶到了汉寿县人民法院。“这笔货款管某拖欠了十几年,如果不是你们法院帮我追回,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万某在法院大厅紧紧握住执行法官薛成的手,表达着心中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2012年说起,管某常年向万某采购藕煤,但货款未能及时付清,双方于2020年1月26日就欠付的货款进行结算。当日,管某向万某出具60 000元的欠条一张,承诺第二年还20 000元,三年内还清。付款期限届满后,管某始终未能如约付清货款,万某起诉至汉寿法院,法院判决管某支付万某货款60 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系统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薛成多次电联督促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仍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案涉货款虽不算大,但已经拖欠了这么多年,执行起来并不容易。薛成打完电话,又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磋商。结果交流过程中,管某的态度十分强硬,“总之我就是一句话,要钱没有!”
见一时沟通无果,薛成担心住在常德市区的万某赶不上回家的客车,便让其先行回家,自己加班加点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一对一劝说。不知不觉间,窗外夜色渐浓,经过薛成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软磨硬泡”,管某终于松口,表示愿意先履行一部分欠款,余款在三年内还清。
案件取得突破后,申请执行人万某写下了这一封朴实而真挚的感谢信。信中写道:“您的付出和努力不仅让我看到了您对工作的热爱和对职责的担当,更让我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了更坚定的信心。”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2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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