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多措并举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将其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近年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到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当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全院实际,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庭室协同推进、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将民族团结工作纳入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任务分工》,全面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常抓常议,久久为功,切实将民族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二、抓实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建立学习清单,明确学习任务,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最新要求,积极开展工作部署和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2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每日一学学习3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测试1次,发放应知应会手册173本。开展“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分享《三千孤儿入内蒙》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思想观念。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包联社区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横幅2条,同时,在我院办公场所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标语,营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良好环境。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要求、国家民族团结方针政策等文章23篇,切实增强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四、立足司法职能,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全面准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族法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民族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向群众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民族法治相关宣传手册200余份,提高各族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要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充分发挥审执职能,着力提高审执工作质效,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2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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