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在国境线上的人民法庭——记马鬃山镇人民法庭
黄河以西,河西走廊以北,横亘的祁连山脉昂扬起伏,形似奔腾万里、昂首长嘶的烈马鬃毛一般飘逸。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就位于这里,它北接蒙古国戈壁阿尔泰省,是全省唯一的边防地区和边境贸易口岸,有着长达65公里的边界线。在这里,有一个派出法庭,是全省距离院本部最远的法庭,也被称之为“飞地”法庭。
本期“走进基层”栏目,带大家走进甘肃唯一的边境法庭——马鬃山镇人民法庭!
坚守阵地 守土戍边 筑牢边境安全稳定屏障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特别是京新高速、额哈铁路、马桥公路等重点交通项目相继建成,马鬃山镇迎来了投资兴业的热潮,昔日的戈壁戍边之地,变成炙手可热的工业新镇。
为了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促进边贸的健康发展,在省法院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精神,马鬃山镇法庭成立纠纷联合调解室,专门调处涉企经济贸易纠纷。近年来,马鬃山法庭共审理全院60%的涉矿涉企案件,法庭成员走访茫茫戈壁100余家矿山企业,执行案件达107件,执行标的达7000余万元。针对涉矿涉企案件案情复杂,工程层层转包分包,送达难、执行难,给审判执行工作带来挑战的具体实际,法庭创新工作举措,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促使涉矿涉企纠纷逐年减少,实现了“小法庭大服务”。
司法助力 用情守护 聚力守护生态环境资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马鬃山镇平均海拔2100米,属温带荒漠气候,常年干旱少雨,境内资源富集,煤炭资源保有量10亿吨以上,铁矿资源储量2亿吨,但无序和过量开采都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在矿产企业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随着矿山企业类案件逐年增加,马鬃山镇人民法庭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于2023年成立了“涉矿企业审判+执行团队”,集中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矿产企业纠纷等案件,至今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审判案件269件,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我们在办理一起确权纠纷案件中,利用2天时间,行走近2000公里路,深入涉案矿区进行现场勘查,通过询问相关知情人,对涉案矿区的位置、四至界限、面积进行确认,最终,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我们还对涉案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在合法经营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环评、卫生、生态保护等工作。”法庭负责人告诉记者。
多元解纷 创新举措 打造“枫桥经验”新样本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法庭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马鬃山镇法庭积极探索“庭所联动”“综治共管”等做法,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构建“前端预防治理—中端多元解纷—后端诉讼终结”的“漏斗式”分层解纷模式,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
近年来,法庭联合镇司法所、特邀调解员共成功化解42起矛盾纠纷。在办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中,法官迅速联合辖区司法所、特邀调解员对12起关联性劳务纠纷案件进行联合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逐渐放下了心中的芥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面对收案量快速增长,马鬃山镇法庭不是被动等案件“上门”,而是以“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思路,因地制宜构建起更广泛的诉源联动解纷机制,凝聚起更强大的源头矛盾化解合力,推动“司法资源+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法庭干警注重延伸司法触角,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主动为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附近群众就司法相关问题答疑解惑、按需上门指导,将单一案件办理转向源头预防。此外,马鬃山镇法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牧民讲解法律知识,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的家门口,引导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铭记初心 勇担使命 传承和弘扬“马背法庭”精神
法庭不只是庄重威严的房子,法官也不只是高坐在审判椅上。他们深入草场牧区,走进千家万户,哪里有司法需求,就把法庭开到哪里。“马背上的法庭”,驮起的是真心传递的法治温度,是誓死捍卫的法治信仰,是步履不停的法治轨迹。
草场是牧民们赖以生存的“固定资产”,也是祖祖辈辈留给他们的精神寄托。近年来,因越界放牧而产生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西某、朝某、额某三家都是马鬃山镇的原住民,多年来,由于草场界限一直未明确划分,“跨界”事件常有发生。法官了解此事后,主动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镇综治中心组成工作组,第一时间直奔现场实地进行了勘查,工作人员通过GPS,对草场界限进行明确划分,并现场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干警的释法析理下,牧民们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朝某、额某支付8000元作为西某草场的损失费,并现场支付。至此,一场长达20多年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如今,法庭人用为民初心涵养信仰力量,为法治实践插上智慧翅膀,昔日的“马背法庭”变成了群众家门口的法庭,成为了指尖上的移动法庭。在办理北京某公司与浙江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时,承办法官考虑到工程量结算复杂、审理周期长,且案件双方企业负责人均在外地,便主动搭建线上“调解室”,经过4次调解,最终双方同意调解方案,签订调解协议,当场确认并一次性履行。至此,一件上千万元涉企案件纠纷得以解决,赢得涉案企业高度认可。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9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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