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法治护航 乡村“枫”景入画来
沙尔沁镇地处包头市东河区东部,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是呼包鄂“金三角”地区的黄金地段,因盛产大蒜、韭菜等农产品,被誉为包头市的“菜篮子”。作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唯一的派出法庭,沙尔沁法庭便坐落于此。近年来,沙尔沁法庭立足区位特色优势,聚焦“三农”需求,着力深化助农、护农、兴农系列组合措施,加快“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力促农民幸福、农业兴旺、农村和美。
发挥审判职能助力乡村产业“旺起来”
在沙尔沁镇,蔬果贸易作为重要的产业支柱,由于种植蔬果而引发的土地纠纷也时有发生。某农业公司承包了王某等30余户村民的土地,从事葡萄苗木种植。不料,因苗木市场行情波动,该农业公司经营困难,一直拖欠承包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某等村民诉至法院。
经走访调查,法官了解到部分村民采取了堵路等方式阻拦农业公司运输苗木,造成苗木无法对外出售,该农业公司无法及时回笼资金支付承包费,双方纠纷陷入僵局。
“流转土地种植果树对企业和村民来说都是好事,大家得有商有量,协商解决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以及村民代表进行调解,指出问题所在,寻求各方都能接受且最为有效的解决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分期支付承包费的调解协议。既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又为农业公司恢复经营争取了时间。
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东河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哨站”作用,及时化解涉“三农”领域、农村土地承包等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激发致富活力。同时,对辖区内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建立“领导包联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常态化司法服务,通过诊断诉讼风险、提供法律援助、制发司法建议等,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发展。
丰富便民举措保障乡村民生“实起来”
“大娘,根据子女们协商的结果,拟定了调解协议,我念给您听。”近日,法官一行来到刘大娘家中,就老人赡养问题开展上门调解。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每位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分大小、不分男女。”经过法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综合施策,用拉家常的方式进行思想疏导,刘大娘的三名子女同意每人每月各给付赡养费1000元,并每个月轮流照护,一场赡养纠纷圆满化解。
“谢谢法官能来我们家,我岁数大了,腿脚又不方便,现在没出家门,事情就解决了。”刘大娘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为进一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沙尔沁法庭打破传统的“坐堂问案”模式,改为“实地调查”“上门送法”模式,深入落实在线立案、上门调解、远程庭审等便民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农村网格化管理平台,借助网格员熟悉乡情民情的优势,邀请网格员搭建“文书送达+调解+协助调查”新模式,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
强化多元解纷赋能乡村治理“强起来”
“法官,你们得给我做主!老李最近在我们两家之间挖了条水沟排水,我家房子的东山墙都沉陷了!”沙尔沁镇某村村民张某来到法庭急切地说。
具有多年农村办案经验的法官实地勘查后,决定采用“法庭+司法所+村委会”联合调处的方式化解此次纠纷。村委会内,经过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多次向双方举案例、摆事实,对该案的前因后果逐一分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被告李某同意对排水沟进行整改、修复,将水沟东移至距离张某家院墙4米处,既确保了水沟的排水功能,又不影响张某家的房屋结构。
“邻里纠纷宜解不宜结,让更多懂得乡风民情的人员加入调解队伍,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才是司法审判的最优解。”承办法官表示。
沙尔沁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形成有效联动,构建“法庭+”纠纷化解模式,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化解在基层”。2023年以来,法庭通过与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多方联动,运用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纠纷405件。
加强普法宣传带动乡村文化“活起来”
前不久,沙尔沁法庭受理了一起两村民土地相邻权纠纷案件,鉴于农村此类案件频发,为进一步教育周边群众,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决定把法庭搬进村委会,并邀请了村支两委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旁听庭审。“这样好得很!不仅让我们直接观看了庭审,还在家门口就学到了法律知识。”村民高某旁听案件庭审后感慨道。
近年来,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赡养抚养、高价彩礼、邻里侵权等典型案件,沙尔沁法庭到法官工作站及巡回点开展巡回审判20次、上门调解30次,依托“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咨询宣传26次,让审判工作走出法院大门,走进百姓心门,将“法治进乡村”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79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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