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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先锋|“这面锦旗请一定收下”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开栏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是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定分止争的一种重要方式。张军院长强调,“调解工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此,现专门开设“调解先锋”专栏,持续推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以调解等方式多元解纷的好做法、好经验,旨在为各级人民法院及办案人员提供借鉴参考范例,引导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做深做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特别是在基于“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小额借贷纠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物业纠纷、相邻纠纷,“姻亲和血亲关系”的家事纠纷、亲属之间的纠纷等案件中多做调解工作,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作出司法贡献。

  4月1日清晨,申请执行人马某将印有“为民做主 秉公执法”“高效为民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了治多县人民法院,并对治多法院的执行工作以及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肯定。

  

  申请执行人马某与才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矛盾,马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并未按期还款,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才某以各种借口未交付涉案标的物——牦牛,而申请执行人马某则因该纠纷,生意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经营活动,讨回涉案物迫在眉睫。

  为解民忧,治多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院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前往200公里之外的案涉物所在地。到达现场后,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才某释明开导,才某同意交付部分牦牛,并与申请执行人马某就剩余未交付的牦牛达成“以债抵牛”的和解协议。

  2023年年底,申请执行人马某收到了才某转账的346000元执行款,至此本案案结事了。

  一面锦旗,既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办案质效的认可和称赞,也寄托了广大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期许和要求。下一步,治多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6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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