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法治之约·媒体基层行 | “杏福”调解品牌“小杠杆”撬动基层治理“大效应”

时间:2019-11-13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新疆司法厅邀请疆内外主流媒体,深入基层挖掘法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的生动实践,讲好新疆法治故事。“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出“法治之约·媒体基层行”专栏,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进库车市。

      近年来,新疆库车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路径和方法,创新打造“一个品牌、两类特色、N员孵化”的1+2+N“杏福”特色调解品牌工程,打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神经末梢”,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解决所有事”,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获得感、知晓度和满意度,有效筑起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文化赋能激活基层治理新效应

  

  “库车小白杏”因出自库车而得名。据介绍,“杏福”调解品牌依托库车特产“小白杏”,将其文化内涵和地域标志引入调解领域,品牌标识主体部分由杏花为框,内部由“杏”和“福”的艺术字构成“笑口常开”,紧扣“调解的是矛盾,调出的是‘幸福’”的工作理念,根植于基层,服务于群众。

      库车市司法局运用“1+2+N”调解工作法(1:1个“杏福”市域调解品牌。2:两类特色调解室培育,即特色调解室和个人调解室。N:孵化一批金牌调解员,引导其成立个人调解室或协调属地为其打造特色调解室)不断推动“杏福”调解品牌向纵深发展,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的标准建设“杏福”调解品牌矩阵,打造出“玉情玉理枫桥实践站”、“帕提古丽”调解室、“老艾”调解室等23个“杏福”品牌调解室(特色调解室16个,个人调解室7个),以品牌调解“小杠杆”撬动基层治理“大效应”。

      特色调解室助力基层治理模式创新

  

      “玉情玉理枫桥实践站”是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政府和司法所联合培育的一个特色调解室,2023年,库车市司法局将其纳入“杏福”调解品牌进行规范管理。

      “玉情玉理枫桥实践站”坚持“百姓说事、党员说理、代表提议、法官讲法”工作理念,在整合公、检、法、司、律等专业力量的基础上,组织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等民间调解力量组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以调解室为载体,与群众面对面接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调解服务。

      2019年4月至12月,库车市玉奇吾斯塘乡兰干村、拜什克然木村的51名村民在郑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却未能如期收到49万元的劳动报酬,村调解员多次组织协商都因郑某不在辖区而调解无果。面对承包人郑某身处乌鲁木齐市的现实难题,“玉情玉理枫桥实践站”专职调解员通过视频调解方式,将调解过程转移到线上进行,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支持和认可。

      个人调解室为基层治理添新彩

  

  库车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引导辖区优秀人民调解员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有重点地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帕提古丽”调解室、“老艾”调解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不断拉近人民调解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扩大典型示范引领效应。

      2022年4月5日,乌尊镇村民布某与依某经协商达成口头牛只买卖合同,并现场支付10000元,但因家里没有牛圈,布某便委托依某暂养。期间,布某曾表露过因身体原因想要解除先前买卖合同返还购牛款的意向,但未正式协商。2024年1月,布某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牛款,却被被申请人拒绝,双方产生纠纷。

      知晓此情况后,“帕提古丽”调解室调解员主动前往乌尊镇调解这起买卖合同纠纷,通过查事实、抓源头、理思路、通情理、讲法律,多管齐下,促成双方当事人既解了“心结”,也解了“法结”,一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作为一名远近闻名的调解能手,帕提古丽通过“用百姓的话、说百姓的理,解百姓的忧”,赢得群众的信赖和好评,在全市调解队伍中产生积极的示范引领效应。

      金牌调解员为基层治理储人才

      库车市司法局从孵化“金牌调解员”入手,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孵化、培育一批“调解功底扎实、群众信赖、口碑好、威望高、调解技巧精湛”的“金牌调解员”,引导、激励辖区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能力水平,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梁大姐”原为东城街道干部,2021年1月起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其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依法调解又不失灵活,尊重事实又不拘枝末,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从事调解工作以来,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是群众身边的贴心人和暖心人。2023年库车市司法局为其命名“梁大姐”个人调解室并纳入库车市“杏福”调解文化品牌。

      2024年退休后,她情系人民调解工作,退而不休甘于奉献,发挥余热凝聚人心,带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重新回到调解岗位,充分发挥熟悉地情、民情的优势,今年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8件。

      在她的引领和带动下,库车市司法局组建“银龄”调解员队伍,从全市退休老干部中遴选了一批“专职化、专家化、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并作为孵化重点进行培育,目前首批15名退休干部已经培训上岗,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继续发挥余热。

      “杏福”调解品牌作为库车市的一项“民心工程”,顺民心,解民意,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调解纠纷,打造了具有极具特色的“库车调解样板”。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411/5d9378d3fba44ab9b9e7e86a08cbffb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