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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迎接建党百年 服务全运盛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平安和谐献礼建党百年,助力第十四届全运盛会顺利召开,近日,陕西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迎接建党百年服务全运盛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举措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提升矛盾纠纷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专项活动的主要任务有五项:一是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要求,开展全方位、全天候、拉网式排查。二是深入调处行业、专业领域、涉疫情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拓展在物流、金融、旅游、环保、二手车交易等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三是积极主动开展回访。对已调解成或未调解成的纠纷一律进行回访,做到“应访尽访”。在回访过程中要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听取群众意见与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调解实效,巩固调解成果。四是源头防范矛盾纠纷。深入研判矛盾纠纷产生的规律和趋势,建立健全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全面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矛盾风险评估研判的前瞻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五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坚持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专项活动于4月15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纠纷问题多的地方,在“十四运”、“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评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427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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