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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厅部署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喜迎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区司法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初,在全区集中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要求,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防患于未然为原则做工作,以防止出大事打基础做准备,以敢于担当落实责任为标准看干部,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为着力点,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频次,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发现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时段,把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把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坚持纠纷信息员随时排、村(居)调解组织七天一排、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一月一排、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及时研判的“三级摸排、一级研判”,做到矛盾纠纷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早、稳控好。

  及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立足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充分发挥村(居)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化解复杂纠纷、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和各级人民调解中心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重大疑难、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和市域”的目标。

  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巩固充实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鼓励支持设立个人或特性调解工作室,升级打造“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强力推动各级人民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一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专业团队。强化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以法促调、以调促宣,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宣传一片”的效果。

  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

  健全完善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督办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快速反应、信息反馈和重大社情报告、矛盾纠纷移交委托、联防联调联动机制,加强调解、仲裁、公证有机衔接,强化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联动,积极构建多元参与、多方联动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优化、优势互补的大调解机制,确保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又有抓源治本的长效。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和总结经验三个阶段稳步有序推进。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相结合,作为为民办实事的载体和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jcgz/202104/t20210426_200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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