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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发布20项践行爱民服务措施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爱民服务新闻发布会,推出100项践行爱民服务措施。其中,司法行政系统20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带头践行初心使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入手,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优化办事流程,以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司法行政系统20项践行爱民服务措施

  1.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河北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四类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或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及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求助事项符合现行规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明、特困供养人员、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

  3.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即时审查,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内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确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受客观条件所限而未能当场审批和指派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可采用信函、电话、网络预约,推行上门服务。

  5.开展公证公益服务,倡导公证机构在1月10日警察节、8月1日建军节、9月10日教师节、农历九月九日重阳节当日减免人民警察、军人及烈属、人民教师、老年人办理公证事项的公证费用,实现有温度的服务。

  6.建立河北省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11月底建成律师诚信信息公示系统,收集、整理、发布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比较、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7.优化仲裁立案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风险提示等便民措施,印制便民服务卡,公布仲裁示范条款、申请材料、仲裁程序等事项,方便当事人查询。

  8.建立“一司法鉴定机构一法律顾问”制度,在司法鉴定机构信息栏公开法律顾问的姓名、执业机构、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基本信息,方便为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提供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服务。

  9.缩减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办理时间,省司法厅自接到迁入市司法局关于调档申请材料后,向迁出省司法厅(局)发出调档函的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待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完善后,可网上申请调档,打印《调入证明》。

  10.实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无纸化电子审核,实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无纸化电子审查,申请人只需要提供原件,不需要提交材料复印件。原件审查完,及时退回申请人。同时,在资格申请审查中,一次性告知资格申请人员需要补充的材料,实现申请人“少跑腿”。

  1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指导人民调解员争当身边群众贴心人,用心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

  12.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方式,针对涉及保障改善民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通过采取召开现场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更好实现立法为民的宗旨。

  13.提升行政复议接待大厅服务水平,在接待大厅设立接待咨询、立案受理、案件调解等窗口,配备饮水机、纸杯、老花镜等设施,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在大厅放置“行政复议一本通”,把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的时间要求、各环节申请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讲。

  14.优化戒毒探访室服务功能,配备饮水机、纸杯,对探访室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探访环境整洁、卫生;提供探访咨询服务,对涉及探访工作的场所地址、交通路线、探访时间等及时进行解答;采取增加亲情电话次数或组织视频远程探访等方式,实现亲情不受疫情阻隔,为探访人员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15.加大强制隔离戒毒执法信息公开,采取社会公开与内部公开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河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戒毒场所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以禁戒毒宣传联盟、小桔灯宣讲团禁戒毒宣传和场所开放日等活动为平台,公开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流程,及时向戒毒人员及家属通报执法信息,方便戒毒人员家属和群众查阅、了解戒毒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16.优化监狱单位会见室服务功能,监狱会见室设置“接待服务区”“等候休息区”,配备饮水机、空调等服务设施,方便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办事。

  17.拓宽监狱单位会见帮教举措,提供周六周日会见和远程视频会见等便民措施,为服刑人员亲属会见帮教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18.及时公开监狱执法信息,通过省监狱局门户网站、监狱单位会见室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查询终端等渠道,及时公开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提前解除的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方便服刑人员家属和群众查阅、了解和监督。

  19.方便服刑人员家属转账汇款,建成全省监狱罪犯个人资金管理系统平台,方便家属异地随时为罪犯转账汇款,减少携带现金风险,并在会见室保留现金存款渠道,方便老年和不熟悉转账汇款业务的罪犯家属存款。

  20.监狱单位实行“开放日”、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监狱单位适时举办“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体和服刑人员家属代表进入狱(所)参观,让社会公众更直观了解监狱单位执法管理以及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等情况。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05/07/0300922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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