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法律拥军 人民调解暖军心
为及时有效化解涉及退役军人的矛盾纠纷,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甘肃省敦煌市成立了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相关法律咨询和政策法律知识宣传,参与涉军纠纷案件化解,为退役军人提供理性表达诉求的渠道。
成立敦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调委会,并依托敦煌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在各镇、村(社区)建立了“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有效畅通法律服务渠道。选聘生活阅历丰富、熟悉人民调解业务的退役军人担任调解员,定期对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畅通涉军案件调解路径,对有困难的涉军案件当事人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保障军人军属利益最大化。对军人军属的来信来访,坚持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有案必办,快受理、快发送、快解决;并对涉军人民调解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实行动态跟踪、限时办结、定期回访等制度。
打造专业队伍,架起纠纷化解“连心桥”。不断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参与人民调解服务,激发退役军人“社会为我、我回馈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工作干劲。要求调委会成员中既有法学专家、法官、仲裁委委员和民商事资深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组成,同时积极吸纳普法宣讲团成员担任调解员,调委会与退役军人谈兵事、聊家事、解心事,在矛盾纠纷工作中充分法律专业特长,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掌握科学方法,打好矛盾调解“组合拳”。坚持用“心”化解,把热心、耐心、真心、诚心、公心贯穿调解工作全过程,把情、理、法相融合,引导退役军人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注重一个“情”字,充分运用人情、亲情、社情、国情,用“情”调解;围绕一个“理”字,坚持以理服人,消除隔阂,化解矛盾;依据一个“法”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调解、公平公正,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和调解的公正性。
发挥老兵调解员优势,当好纾难解困“五大员”。创新打造特色品牌“退役军人调解室”,由老班长、老党员、老模范(功臣)、老干部、老专家组成。在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外,充分发挥老兵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威望高的优势,积极参与化解退役军人纠纷案件和信访事项,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心理调适疏导员、传帮带指导员、建言献策监督员。
下一步,敦煌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拥军相关制度,指导健全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甘肃省敦煌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