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举办人民调解员第一期培训班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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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殷积召 刘丹)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5月12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在泉湖镇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第一期培训班。在开班仪式上,为调解员代表颁发了人民调解工作证和人民调解徽,并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知识测试。
培训班分别围绕人民调解涉及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中常用的技巧方法、调解文书格式制作和征地拆迁、生产经营、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典型案例进行了精彩的授课。通过鲜活生动的案例讲授了他们矛盾纠纷调处经验,贴近实际,分享了调解工作过程中的技能和心得,会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泉湖镇营门村调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对调解员来说是恰逢其时,机会难得,即增长了调解知识,又提升了调解技能,回去后一定要把学到的知识和方法充分运用到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在实践中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肃州区司法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调解员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酒泉首善之区和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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