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55号建议的答复
刘荣山代表:
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建议》(第1855号)由我厅会同省委编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的目标是:根据党中央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部署,通过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等方式,建设公正、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
二、我省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编办,自2020年5月开始,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调研、起草工作方案;组织在省、市、县三级广泛深入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充分了解掌握我省推进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认真学习借鉴省外改革试点地区的经验,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起草实施方案打下较好基础;在广泛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将初稿报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征求意见,有关内容举措获得充分肯定;积极学习借鉴各兄弟省市推进改革的最新举措和出台的制度文件;积极推进研究论证工作,主动加强与省委编办等单位沟通协调,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年4月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省直各部门、各地市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此外,在推进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厅始终关注重视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具体配置的问题,并多次赴省委编办进行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进改革的有效举措和合理方式方法。根据省委编办的职能职责,已将原实施方案初稿中关于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安排的具体问题单列处理,起草形成《关于全省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及编制人员安排的建议方案》,报省委编办按程序研究。
三、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建议内容
关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与应诉机构设置、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队伍建设、设置行政复议(应诉)咨询委员会、加大抽象行政行为审查力度、完善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建议,我厅组织进行了认真研究学习,认为相关建议符合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际,切中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要害、关键,并在《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和报送给省委编办的《关于全省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及编制人员安排的建议方案》中对有关内容作了充分吸纳;有关建议也与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研究、协调,推动合理解决。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积极推进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福建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拟由省委依法治省办按程序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目前,省委编办正在研究《关于全省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及编制人员安排的建议方案》,我厅将全力做好有关配合协助工作。待上述改革文件印发实施后,我厅将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工作,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省取得实效,实现中央提出的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倒逼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目标。
《福建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表》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系人:罗炳良
联系电话:0591-87303905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105/t20210526_56019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