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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到省鲁中戒毒所调研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5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带领调研组到山东省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迟丽华陪同调研。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到省鲁中戒毒所调研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

  调研组实地参观了省鲁中戒毒所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指挥中心和戒毒成果展、荣誉室,观看了山东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宣传片,详细听取了省鲁中戒毒所和省济东戒毒所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杨春雷对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戒毒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关系民族安危、国家兴衰”。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工作,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体现了山东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政治担当,形成了检察机关和戒毒机关互相促进、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工作格局,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趟出了路子、打造了经验,推动山东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到省鲁中戒毒所调研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

  迟丽华表示,要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可能产生权力寻租的敏感执法环节,加强监督,确保戒毒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约戒毒执法检察监督的深层次问题,探索检察监督机制的路径和方式,为完善戒毒执法检察监督提供山东经验,为履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到省鲁中戒毒所调研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吉林、江苏、福建、四川、云南、陕西、山东等7个省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省戒毒管理局负责同志,厅戒毒管理处负责同志等50余人参加活动。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5/476a877a-3bf9-4ad1-a43c-1baec63a8fb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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