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会芳带队赴宝鸡、汉中开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一类项目。为了解天然林保护修复有关情况,掌握基层经验和创新实践,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31日至6月2日,省司法厅会同省林业局组成调研组赴宝鸡市眉县、汉中市佛坪县两地开展《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组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带队,省林业局总经济师刘增祥、省天保中心主任李哲和相关业务处同志参加调研。
在眉县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实地查看了太白风景林场等点位。在座谈会和实地查看过程中,调研组倾听基层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收集经验和做法,与相关部门围绕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督保障等内容进行研讨,并与一线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
调研组对宝鸡市、眉县施行天然林保护工程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省、到市、到县”的要求,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实现了全市天然林面积逐步增加、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省司法厅将结合本次调研,及时完善有关内容,切实为落实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提供法治保障。
在佛坪县调研期间,调研组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实地查看了长角坝镇田坝村、秦岭大熊猫佛坪救护繁育研究基地等点位。在座谈会和实地查看过程中,调研组观看了《汉中市天保工程建设20年总结》宣传片,倾听基层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收集经验和做法,与相关部门围绕天然林区划落界方式、保护修复措施、护林员队伍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研讨,并与基层护林员进行面对面交流。
调研组还对汉中市、佛坪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举措,能够从解决突出问题、保护天然林资源等方面积极作为,形成了一批创新管理举措。调研组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基层意见建议和经验做法,充实完善相关条款,抓紧集中修改,高质量按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451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