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兰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
2021年6月4日,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对2021年的立法工作作了总体部署。
《兰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是由兰州市司法局经过广泛征集立法项目,遵循适应改革、急需先立的原则依法严格审核,经过反复论证、慎重取舍,以及和各部门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确定2021年计划制定和修改政府规章6件,调研5件,废止14件,立法后评估1件。
今年的兰州市政府立法工作任务量相对于2020年增长幅度较大,整体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难度大的特点,将一批涉及市民日常生活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计划。根据专项清理结果,《兰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6件正式项目的部分条款已与上位法和相关政策不符,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修正修订;《兰州市黄河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办法》等5件项目,鉴于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仍需进一步调研论证的实际,将其确定为调研项目;《兰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等14件政府规章,均为相关部门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提出的废止建议项目,主要是上位法发生了重大修改或者省、市已有地方性法规出台,现行政府规章再无施行必要;《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市政府2005年第9号令)施行已有15年,对于该规定能否适应当前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促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有必要进行立法后评估,作出科学准确地判断。
下一步,兰州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时限要求,立足于兰州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立法工作。做到立法有针对性、可操作,符合兰州实际,具有兰州特色,努力实现制度措施能用、管用、好用。(兰州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7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