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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⑩ | 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坚持“四严”标准打击非法集资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总结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开展了山东省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推荐评选活动。经过推荐申报、初评候选、网络投票和专家复评等环节,最终确定“济南市在全国首推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等10个案例获评山东省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济宁市积极打造四级‘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等10个案例获评山东省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提名奖。

  为进一步展示法治山东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山东司法”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对案例进行展播,供大家学习研究借鉴。今天推出“十大典型案例”第十期: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坚持“四严”标准打击非法集资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严峻复杂形势,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呈现诉求多元化、主体多样化、案情复杂化的趋势。为更好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2020年3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的通知》,在全省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从速从快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问题。目前,我省设立速裁庭166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4950件,涉及农民工5729人,涉案金额6584万元,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注重源头化解,实现案件“快调”。坚持调解为先,树牢“柔性调解、严格依法、公正为民”理念,根据个案实际提出灵活有效的调解意见,引导当事人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调解方案,提高调解成功率。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等制度,对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组织优先审查,及时出具仲裁调解书,切实提升调解效率。同时,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提升自主化解争议能力,柔性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二、畅通受理渠道,实现案件“快立”。仲裁一般立案受理需五个工作日。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我省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对申请材料齐备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当场立案。农民工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采用口述方式申请,并由工作人员记入笔录。建立争议案件速裁台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精准统计、精准管理,有效管控办案流程节点和审理周期,对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案件,仲裁院负责人挂牌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三、优化办案流程,实现案件“快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审理,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保障农民工知情权。坚持分类处理,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尽可能与单位协商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根据案件情况灵活确定举证期限,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送达仲裁文书,让农民工“少跑腿”;对情况复杂的案件,优化庭审程序,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四、发挥制度优势,实现案件“快结”。对简易程序处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确保立案后30日内审结。对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一律适用终局裁决。积极适用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当庭裁决等,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快速案结事了。同时,各级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援助窗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办理、代为参与仲裁等服务,织密扎牢农民工报酬权益“保障网”。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6/c0dfcc95-6687-4a61-8271-524cffa638c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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