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党支部工作法”展播 | 青岛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党支部: “一引领三带动四融合”工作法
编者按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持续提升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水平,省司法厅党委在全系统评选了“百佳党支部工作法”,现择优展示,供各级党组织学习借鉴。
支部概况
青岛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党支部现有党员5名,平均年龄39岁。处室承担着青岛市政府立法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市政府部门及各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工作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强,是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党支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建统领业务、党建业务双融合”理念,创新推出 “一引领三带动四融合”工作法,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打造过硬党支部,取得明显成效。支部先后荣获“青岛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平安青岛攻势“法治护航青年突击队”等称号。
背景内涵
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党支部立足“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职能定位,以提高法治服务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政治引领筑牢理想信念为根基,以“三个带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四个融合”提高法治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有力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模范支部创建新路子。
主要做法
一、“一个引领”稳方向,理想信念根基牢
坚持政治引领,着力抓好政治建设,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强化集体述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学习 “第一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学习,深刻领会思想精髓,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强化党员干部讲学,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党员讲学制度,党员干部轮流主讲,围绕主题讲学理论、解读背景意义、厘清实践要求、同步分享学习体悟,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强化理论研讨促学,建立支部研讨交流机制,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岗位职责,谈认识、谈体会,提建议、定措施,推动学用结合。通过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职责,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三个带动”聚合力,党建作用发挥实
以党建带动工作运行规范化。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支部党建和业务工作全过程,以制度抓党建、以制度促落实。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制度,提高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建立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职责任务清单,制定14项工作流程图、工作规范,促进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加明确规范。
以党建带动工作落实精准化。坚持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政府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实践中,以党建引领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做到准确理解、深刻把握、深度融合。强化对标对表、检视对照,透过业务工作短板,查找党建工作不足,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
以党风带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筑牢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常抓警示教育,通过深入学、常对照、敲警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注重思想引导,通过谈心谈话、思想交流,倾听心声,凝聚合力。加强精神激励,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燃烧激情、建功青岛”主题实践活动、红色经典诵读等活动,营造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
三、“四个融合”勇担当,法治保障能力强
思想融合讲大局。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落实立法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准确把握党中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和认识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重要意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对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立法与改革相衔接。
理念融合守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立法为民、保障民生的理念融入立法实践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快推进民生领域立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坚持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促进立法更加精准实用。完善政府立法联系点制度,扩大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和基层单位数量,进一步畅通立法民意反映渠道,让政府立法工作更广泛汇民意、集民智。
目标融合有作为。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个目标,从整体全局的高度谋划制度建设,把握改革创新发展的制度需求,积极补空白、强弱项,确保重大改革、重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破除阻碍改革创新的制度障碍,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责任融合恪职守。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和清理等工作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行全面规范,有效提高法治化水平。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严格依法审查,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规索要证明材料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不减损公民权利或增加公民义务。
收获成效
党建业务融合取得新气象。通过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推动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笃信笃行学,增强党性修养,夯实理想信念的基石。强化系统思维,注重融合合力,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有效破解“两张皮”问题。
改革攻坚成效取得新突破。在全省16市中率先推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国首创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七类农业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推动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救助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立法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专业素质能力取得新提升。强化协同发力,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立法项目分工负责制,对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分工办理、统一编号、统一归档,促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常态化业务学习机制、备案审查案例分享交流和立法研讨机制,通过解析法律政策、剖析典型案例、总结交流经验,把学习研究内化为行为习惯,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6/9e1efa91-0731-4bd5-abb0-d1619b0a6c4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