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甘肃省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批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规定,为做好2021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我省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与要求
(一)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其身体条件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纹身、驼背;
6.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
男子:①50米短跑:7.1秒以内(含7.1秒);②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为合格;③立定跳远:2.3米以上(含2.3米)为合格,可测3次。
女子:①50米短跑:8.6秒以内(含8.6秒);②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为合格;③立定跳远:1.6米以上(含1.6米)为合格,可测3次。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6号)相关要求,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甘肃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11个市(州)的原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详见附件1)。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考生的政治考察应当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请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登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cicp.edu.cn)招生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考察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将《考察表》一式两份交给工作人员。
(二)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在兰州市集中进行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地点设在甘肃省监狱管理局警官培训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290号),时间为7月3日(星期六)8:30—18:00,咨询电话:0931-8960148。
(三)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甘肃省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察表》、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高考成绩通知单和近期l寸免冠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体检不抽血,不需空腹,穿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试,不能携带手机、照相机等电子设备进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现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1年在甘肃省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登记表》现场发放。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结果需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经考务办同意后,可当场申请复查(测)一次,离场后不再复查(测)。不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予录取。考生面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志愿填报
报考2021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志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公开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时间与提前批A段征集志愿同步进行,时间详见《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甘教考院〔2021〕78号)。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做好安全防护。考生要严格按照甘肃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警官培训中心时须主动出示当天“健康码”,提交测试前14天的《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附件2),并接受体温检测、身份核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二)严格遵守纪律。考生要严格遵守测试期间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测试场地。要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测试完毕后迅速离场。考生家长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和测试工作,不得进入警官培训中心,在候考过程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要聚集,不拥堵道路。社会车辆和考生家长接送考生后,应及时驶离。
(三)特殊情况安排。体温超过37.3℃的考生、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须持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健康证明及《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于7月3日下午4时到场参加测试,不按上述要求参加测试的考生,将被取消测试资格,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
附件:1.甘肃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司法厅
2021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7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