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组织召开《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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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是陕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省司法厅审查修改。在审查过程中,省司法厅通过厅网站和自媒体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书面征求了省委宣传部、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
按照立法程序,近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了《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草案)》(简称办法草案)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主持,省发改委副主任苏园林、省发改委秦岭办相关负责人,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相关省委、省政府部门,汉中市、安康市及两市涉巴山区域的15个县(区)等5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座谈会上省发改委介绍了办法草案起草情况,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提出了中肯意见建议,涉巴山区域的县(区)负责人结合本地保护开发、合理利用提出有益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巴山生态环境立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是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需要,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会后,司法厅要认真梳理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款,提高立法质量,力争做到办法草案对巴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有用,经济发展有利,群众生活有益,高质量完成办法草案,按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461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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