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农村后,房屋和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随着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趋势,在我国城市化过程变得越来越快。许多农村人刚开始舍弃土地耕地,赶到城市里边闯荡。乃至有一些人早已根据自身的勤奋在城市里边安家落户,把户籍也迁来到城市里。可是,她们在农村里依然有着土地的承包承包权。由于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运营都还没期满,现阶段土地的承包承包权都没有开展调节。在这类状况下,在农村合理合法有着土地的承包承包权,可是户籍却早已迁出去了,还能享有和别的群众一样的薪资福利吗?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有事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你们的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不会影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期内的耕地使用权的。一般来说,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为单位的,原则上就是一户一宅,如果你个人把户口迁出,但是妻子或者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农村宅基地他们当然可以继续使用。农村承包地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你还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出去,承包期内是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的原则,所以说即使你迁出了,你的家人仍然可以耕种使用。
另一种情况是全部组员所有转移到城市里边,那麼在农村房基地就没法再享有了。由于房基地里的所有权是创建在农村团体机构组员真实身份的基本上。简易而言便是假如你是农村的群众,户籍也在农村,而且合乎宅基地申请的标准,那麼就可以有着房基地。可是假如户籍早已迁出去了,毫无疑问就没有办法再有着房基地了。
所以对于户口想要迁出的农村朋友来说,如果房子以后确实不会再住了,可以在房屋完好的时候或者迁户口前把房屋转卖或者转租出去,这样可以保证自己应得财产的安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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