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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优化政务服务管理 努力提升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水平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省司法厅着眼于提升社会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协调,以推动“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为抓手,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创新优化各项举措,着力规范厅机关政务服务管理,努力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制度机制基础

  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合力推进以“一网通办”为核心的政务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厅机关“一网通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主抓;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推进;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权,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督导,推动形成厅机关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定期研究部署。着力强化政务服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认识,定期组织召开“一网通办”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省司法厅“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网通办”工作信息月报送制度,结合厅机关各部门职能,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避免了部门间的职责错位和衔接不畅,确保工作任务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办。四是针对律师值班工作中存在的纪律松懈、咨询质量不高等问题,制定了《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律师值班制度》,通过奖惩结合方式,强化律师值班工作纪律,规范提高法律咨询质量。今年1至7月,安排律师在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值班共计287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80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

  二、梳理权责清单,统一办理标准规范

  按照《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打造标准统一、科学规范、权责一致、简明实用的一体化清单。一是加强沟通协调。针对省司法厅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的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多次与省级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司法行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为确保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合法合规,进一步加强清单合法性审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准确辨析我省11+X的权力事项分类、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以保证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准确无误、不出遗漏。三是坚持标准规范。针对具体行政职责讲责任,逐项梳理、界定与权力、服务相对应的具体责任事项,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重点将司法行政部门的责任事项具体细化为直接实施的责任事项和监督指导下级履职的责任事项,强化司法行政部门对行业系统的全方位指导监督管理,最终实现系统内事项要素内容自上而下“三级四同”,有效解决了清单标准不统一、事项不规范、事权划分不清楚的问题。截止目前,共梳理编制权责清单40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给付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0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

  三、深化减证便民,推行证明告知承诺

  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问题,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厅权责清单和司法部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省司法厅对本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行政事项逐一进行审查,共梳理出律师事务所设立、公证员任职等9项第一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制作了相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印发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并通过司法行政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厅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对照首批公示的9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同步调整修订了律师事务所设立等9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及时将减证便民工作落实到行政审批环节中。今年6月,省司法厅按照告知承诺事项要求,准予设立了青海诚嘉(湟中)律师事务所,开启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首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截至目前,省司法厅共办理承诺事项396件,其中,设立分所承诺1件,兼职律师申请执行承诺2件,变更执业机构78件,无犯罪记录承诺174件,在同一律师事务所执业承诺141件,切实为强化司法行政部门监管职责,促进了司法行政部门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全程服务”积累工作经验。

  四、实行清单管理,全力推进“一网通办”

  认真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扎实推进“青松办”手机APP业务对接、电子证照库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数据共享等重点工作。一是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在征求厅机关相关处(室)局意见建议的同时,积极与省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任务清楚,责权明确。印发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对标对表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倒排工期,细化措施,确保“青松办”手机APP对接等3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二是挂图作战,销号推进。印发《“青松办”手机APP业务对接工作任务分配表》《青海省司法厅数据共享对接任务分配表》《青海省司法厅电子证照库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任务分配表》,明确7项“青松办”手机APP业务对接、10项数据共享对接、4项电子证照库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按期完成3项政务服务重点任务的对接工作。三是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持续强化对“一网通办”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对工作措施不力造成拖延的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主动延伸,丰富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提升窗口便民服务水平,在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立了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服务工位,专职为农民工做好法律咨询,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五是积极对接,整合资源。组织厅机关科信部门,加快推进厅机关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整合,积极做好本部门业务信息数据与全省政务服务数据平台联通,做到信息数据集中共享,实现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管理。

  五、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

  为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广泛收集服务对象、政务服务监管部门及其他组织对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厅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制定印发《青海省司法厅“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满意度评价实施方案》,从工作原则、评价对象、评价要点、评价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6个方面作出规定,将群众满意度评价作为检验司法行政效能发挥、深化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服务工作提质升效。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深入贯彻国务院及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做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主动围绕全省政务服务工作改革发展大局,积极主动回应和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不断提升为民便民惠民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政务服务管理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108/t20210811_67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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