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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独孤少女讨工资,法援中心帮维权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1年8月20日,钱女士怀揣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滕律师送来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弘扬正气为民维权,伸张正义无私援助”,用以感谢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大力帮助。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从小独孤的钱女士由亲戚抚养长大,一个人远离家乡来到西安上学,在校期间,钱女士一直靠勤工俭学完成学业。毕业后,钱女士就留在了西安生活。2019年,钱女士经老乡介绍来到了所供职的某公司负责文字编辑工作,但所在公司并未与钱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钱女士缴纳应缴的社会保险,严重侵害了钱女士的合法权益。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出于安全考虑钱女士只能选择在家办公三个月,但是公司拒绝承认钱女士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成果,并拒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钱女士与公司协商未果后,无奈之下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审查,中心及时指派滕桂智律师为钱女士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在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裁决钱女士曾供职的公司为钱女士支付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6443元,并为钱女士补缴其在职期间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官司虽然赢了,但钱女士迟迟拿不到钱。经律师的努力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司现场支付钱女士双倍工资15000元现金,钱女士主动放弃公司应为自己补缴的社会保险,双方之间的纠纷就此化解。

  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着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法律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用心用情为人民服务。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82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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