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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开启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更多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不断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8月30日,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示范创建活动的创建类别分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单位)和单项示范项目。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豫和省直其他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均可申报创建,重点鼓励和支持县区级政府申报创建。其中,省直单位只能申报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单位和单项示范项目。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分为9月14日前自愿申报、9月22日前组织初审、9月30日前指导推荐和积极争创四个阶段。拟申报创建的市、县、区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自查自评;各省辖市根据达标情况进行择优申报;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地区进行初审后,择优拟定3个综合候选地区和5个单项候选项目,并督促指导拟定的候选对象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形成推荐意见,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各候选对象要全面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委托的第三方进行实地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等各项工作。

  “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分为10月底前申报推荐、11月底前集中评查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12月底前实地核查和公示命名四个阶段。自愿申报的市、县、区和省直部门分别对照《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进行自查自评和申报;省辖市对申报的所辖县(市、区)进行择优推荐,并附简要推荐意见,各省辖市可以推荐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各2个(以县区级政府为主),济源示范区和省直单位选择创建综合示范地区(单位)或者单项示范项目自行推荐;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推荐的综合候选地区(单位)和单项候选项目相关工作进行集中评查,同时委托第三方对综合候选地区(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集中评查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对评估合格的,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地核查,最终根据核查情况拟定10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单位)和10个单项示范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向省政府报告后,印发文件命名。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选择创建类别、客观准确提供申报材料,严禁编造、虚构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禁通过申报系统上传任何涉密材料。推荐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客观公正,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避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1/09-01/2305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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