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四项举措强化行政执法源头管理
合肥市行政执法监督始终坚持源头管理,通过四项举措,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与执法能力,从源头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通知》,从资格管理、教育培训、执法行为、考核监督4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为强化管理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加强监督。严格证件管理,加强事前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及时清理到期以及退休或者调离岗位人员的证件。实施群众公议,加强事中监督。群众公议员在对案件进行评议时,通过查阅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文书和询问办案人员,了解办案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以及在执法过程中是否认真执行公示制度,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是否落实全过程记录,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法制审核责任等。
开展培训。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和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对本单位、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法律知识、执法技能、执法职业道德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开展通用法律知识轮训。分级分层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近三年,共举办13期轮训班,对全市近30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开展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开展案卷评查、“两法衔接”工作、法制监督平台运用、群众公议工作等专题培训,培养依法行政工作“明白人”。
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平台”,增加提醒功能,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请、审核、注销等进行全流程即时管控。完善“合肥市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平台”,将教育培训、知识测试等情况直接与执法人员证件申请、年审衔接,提高管理针对性。建设“合肥市行政执法在线学习平台”,推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学习公共法律知识,开展模拟测试。建设“合肥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提供行政执法人员在线查询服务,让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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