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李培斌
李培斌
个人简介
1965年生,中共党员。1984年参加工作。曾担任司法助理员、山西省龙泉镇司法所所长、阳高县信访服务中心主任等职,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2015年10月15日,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死不幸去世,年仅50岁。
荣获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山西省“十佳创先争优标兵”荣誉称号,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2011年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司法部“全国调解能手”荣誉称号,荣获“CCTV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别贡献奖”;2013年荣获“首届大同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4年荣获“山西省最美乡镇干部”荣誉称号;2015年被司法部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被《法制日报》评为“2015年度法治人物”,荣登2015年“感动山西”人物榜;2016年被中央组织部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
30多年来,李培斌先后成功调解矛盾纠纷数千起,化解群体性事件上百起,同时结合工作实践,探索总结出了调解“十法”(以情感染法、以柔克刚法、先守后攻法、正义震慑法、亲情促动法、群众抨击法、稳定大局法、感化性教育法、诚信担保法、类同案推代教育法),教育6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迷途知返,挽救了50多个濒临破裂的家庭,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李司法”。
一心为民 有求必应
在阳高县,流传“有困难,找培斌”的顺口溜。“有求必应,随叫随到”,这是李培斌30多年来一以贯之的工作作风。
2004年夏天,兴隆堡村两户人家发生剧烈冲突,李培斌赶到现场之后,先拉开打架的两家人,然后分别对两家人进行调解,从下午一直处理到晚上12点才结束,两家人气顺了各自回家后,一直饿着肚子的李培斌喝了一大瓢凉水,才骑上他的破旧摩托车往家赶。
2007年,村民张某某去县城时把钱丢了,最后还是找到因工作搬到县城租房住的李培斌,才解决了回家难题。
尽管获得了无数荣誉,李培斌依然初心不改,一心为民。2014年1月,他帮胡窑村残疾人曹某某要回了娘家父母遗留的承包地;2014年夏天,他帮守口堡村村民将修水库占地的青苗补偿费由每亩500元提高到800元;2014年8月,农民邵某某打工受重伤,法院判决执行遇到困难,又是李培斌帮着讨回了4万元补偿款……
把一个个“小事”当大事做
30多年来,李培斌经办的似乎都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他始终把这一个个“小事”当作大事来做,收获了百姓的交口称赞和信任。
2015年10月24日,李培斌去世后不久,阳高县菜农何某某找到李培斌的老家——阳高县古城镇赵石庄村,打算将自己种植的4万斤白菜免费送给全村1000多户村民,他想以这种方式表达对李培斌的感谢。原来,何某某曾因拆迁房和村里、镇里闹矛盾,后来在李培斌的调解下圆满解决。
马家皂乡安家皂村村民吕某,一直不敢将李培斌去世的消息告诉自己的母亲。前些年,吕某80多岁的母亲住进了县医院,自己照顾不过来,他不好意思地找到了李培斌,“结果母亲住了7天院,培斌硬是挤出时间陪了两天,比亲儿子还亲!”
龙泉镇富贵村79岁的袁某某,得知李培斌去世的消息后泣不成声。袁某某的儿子张某某患脑萎缩,是李培斌帮张某某办了残疾证,配了轮椅,协调解决了医疗费、生活费。2013年大年初二,张某某过世,李培斌闻讯赶来,帮着料理完张某某的丧事。
山西省一位司法行政系统的老领导说,李培斌不是一时一事的典型,他30多年如一日,真正体现了一名普通党员干部“平凡中的伟大”。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50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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