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立足职能任务为人民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发展难点堵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强调,要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紧盯厅党组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和助力高质量发展等六个“十条措施”的重点任务,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紧密联系司法行政职能任务,结合机关特点、处室职能和岗位实际,扎实推进22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要围绕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建设办实事,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六好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要围绕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建设办实事,持续开展法律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开展执法为民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做好涉及民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要围绕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服务办实事,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积极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开展特殊人群就业帮扶工作,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服务工作。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开展实践活动;认真体察民情,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党员干部为主,坚持深入一线和群众面对面交流,精准掌握群众需求,找准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努力形成领导带头、上行下效、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分级分类实施,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分别提出要求,在制定惠民政策、提供高质量服务、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办实事求实效;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深入报道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反映基层的经验作风和实际成效,推广实践中形成的鲜活经验和作法;务求取得实效,坚持从实效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民生项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503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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