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浦东完善信访举报处置机制 明确负面清单 强化专项督办
9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书面形式对一位实名举报人李某做出信访答复,“经过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未予认定”,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该举报人则表示,虽然反映的问题未予认定,但通过调查人员的解释说明,已经了解了实际情况,对调查结果和回复均表示满意。
“信访举报处置是第一关口。做好信访答复,通过沟通交流、解疑释惑,可以消除不必要的误解。”浦东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沈代荣介绍,为提升信访举报处置质效,破解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专门制定了《信访举报答复工作办法》,对受理告知、结果反馈、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一一作出规范,强化信访全环节跟踪督办。
利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催办和督促,是该区提升处置质效的重要手段。“之前协调处理的违规审批村民新建房屋问题,现在解决了吗?”同日,针对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上一份长期未办结的信访举报件,信访室干部周军第三次拨通了受理单位负责人的电话。
今年以来,该区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信访举报接收、处理的闭环管理,全程跟踪督查流转轨迹,实时监督处置、反馈情况。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月度、年度通报提示制度,强化对信访举报件全流程监督管理,对存在有件不接收、办理不及时、结果不反馈等问题的单位、部门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有力推进信访举报处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此外,浦东新区纪委监委还制定了《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明确应受理未受理、应立案未立案、长期未办结、“一谈了之”或“一函了之”等11种问题线索处置负面清单和检查标准,通过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层分类推动问题整治。
“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就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群众反映问题有处诉、有人听、及时办。”浦东新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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