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关乎每一个家庭!一组图带你看懂家庭教育促进法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一组图告诉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点在哪里: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5041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