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听证会讯 >正文

今年石家庄市将新增租赁住房4万套

时间:2019-11-13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石家庄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今年石家庄将新建、改建租赁住房2万套,盘活存量住房2万套。

  《意见》明确了25项任务,将从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拓宽租赁住房供应渠道、建设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健全和完善住房租赁体系、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等五方面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

  《意见》指出,鼓励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民营企业合作,支持开展混合所有制经营。扶持本地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住房租赁企业入驻,对入驻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各类程序的办理。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开发企业合作,通过新建、改建或盘活闲置房源,开展住房租赁业务,不断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意见》明确,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划定一定比例转为租赁住房,以及购买商品住房用作租赁住房,由国有租赁企业负责管理运营。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将已建成未销售的或闲置未利用的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用房,在满足质量、安全、消防、采光、通风、卫生等基本居住条件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改为租赁住房。

  《意见》要求,石家庄市多渠道筹集的租赁住房将统一纳入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监管,实现审批、住建、市场监管、公积金等信息共享,在办理居住证、义务教育、公积金提取等相关业务时,对备案房源信息进行核验;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和租赁房源数据库;定期公布租赁住房指导价格,引导市场合理定价。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