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八旬老人无人赡养,法援温情为其维权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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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来到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一进门便说道要起诉自己的五位子女,请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当天值班的李海杰律师见状连忙请老人坐下,从老人的叙述中了解到了事情的原委。
今年已经85岁高龄的刘大爷和已故妻子共育有5个子女,本该到了安享天伦之乐的年纪,刘大爷却面临生活困境。2019年,遭遇民间借贷纠纷的刘大爷名下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工资也被冻结,致使刘大爷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只能借居在三女儿家中,但三女儿收入微薄,实在是无力一人赡养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的刘大爷。考虑到自己一生辛苦养育了5个子女,现在只有经济最拮据的小女儿来照顾自己,其余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每当想到这刘大爷着实心寒不已。在与其他子女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大爷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了解到刘大爷的具体情况后,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即刻指派陕西润亚律师事务所李海杰律师为刘大爷提供法律援助。李律师帮助刘大爷撰写诉状并到法院立案,案件最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李海杰律师尽最大努力从伦理道德角度出发,多次与刘大爷的四位子女沟通协商,最终在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刘大爷与5个子女达成和解协议,两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三位女儿每人每月支付刘大爷赡养费500元。至此,刘大爷终于得到保障可以安度晚年了。
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和宗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积极参与涉老法律纠纷调解事务,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呵护。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510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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